背景:
湖南日报:曾连续发表多篇批评中联重科报道的广东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日前在广州被长沙市公安局带走。记者10月22日从中联重科获悉,公司此前就陈永洲多次报道涉嫌损害中联重科商誉一事向长沙警方报案。
各方表态:
新快报:该报记者陈永洲的报道属于正常职务行为,并不构成损害商业信誉,也没有在逃行为。希望中联重科能通过正常渠道和其交涉,望事件能在法律框架下解决。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总局已注意到《新快报》记者被刑拘的事情,并高度关注事态的发展。目前,总局已通过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了解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确保公正、稳妥处理此事。总局将坚决支持新闻媒体开展正常的采访和报道活动,坚决维护新闻记者正当、合法的采访权益,同时也坚决反对各种滥用新闻采访权利的做法,希望有关媒体客观、理性地报道此事。
中国记协已于10月22日从《新快报》得知此事,随后从湖南、广东两地宣传部门了解了相关情况,并介入事件调查。中国记协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记协目前已与公安部联系,要求确保记者人身安全和依法公正处理。
《新快报》所属羊城晚报报业集团负责人就《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拘表态,表示密切关注这起事件,高度关切被拘记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希望有关方面严格依法办事,公平、合理、及时处理这起纠纷。这位负责人还表示,记者正常的新闻采访和舆论监督,是一种职务行为和社会责任,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并希望有关方面能厘清正常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与损害商业信誉的区别,合法合理地处理这起备受关注的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舆论环境。
长沙市公安局10月22日晚通过其官方微博“@长沙警事”发表声明,证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于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东方今报:以新闻的名义“求证” 各界声音:记者也需要安全感
南都社论:跨省刑拘记者 警察执法意图引关注
钱江晚报:假如合法出版物的报道对象都可以以“失实”为名,越过出版物,假手国家机器对记者、编辑个人施以刑事处置,那么,此门一开,有多少恶可以涌来?即使“失实”最后坐实,即使当事记者最后因为其他罪名受到法律的制裁,也不能说明今天这扇“门”开对了!
模拟题:
针对引起广泛关注的新快报记者被跨省刑拘一事,暴露出了社会上的很多问题,对此事你有什么看法?
解析:
改革开放到今天,中国的各项法律和制度建设已日臻完善。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整个社会的运行秩序井然。但突发的新京报记者被跨省刑拘一事,给了我们当头棒喝,它让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原来,我们距离真正的公开、公平、公正,距离真正的以法治国,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新京报记者被跨省刑拘,发生在国家大力推行以法治国,努力建设法制型国家的今天,其原因发人深思。
首先,在制度建设上,特别是在细节处理上有缺陷。制度建设,既要考虑宏观布局和规划,同时也要对实施细则进行明确的描述和界定,而且,这种描述和界定要与时俱进,注意社会上的一些新生事物,并相应、主动的做出一些调整,以利于在日常执行中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这个事例中,争议的焦点在于公安机关能不能对记者个人进行刑拘,而目前在各方表态中对此均无明确描述,这就暴露了在这个细节问题上具体规定是有漏洞的,至少是给了涉事各方一定的自由度,都可以根据自身理解来选择相应做法,这是这个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其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存在随意性。行政机关严格执法本无可厚非,但有个前提,就是一定要符合既定的程序,一切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办事,而不能随意变动法律的边界,这样才能保证执法的严肃性,才能让公众感受到法律的尊严,体会到公平、正义。
第三,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受到了质疑。社会上出现的各种涉及新闻媒体的负面报道和事件,极大的影响了公众对媒体客观、公正立场的质疑,在网络社会里,这种质疑被无限放大,从而影响了公众对事情本身的理性判断。
第四,相关部门危机管理意识不足,没能及时给公众合理、信服的答复。事件发生后,各方都各执一词,看似都有道理,但却都是在表态,有避重就轻这嫌,更没有人主动进行事实的澄清,导致公众胡乱猜测,从而引起了越来越大的争议。
最后,公众对法治精神的渴求,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是造成众人围观此事的重要原因。正是对法治精神的重视,正是认为这实际关系到我们国家和个人的前途和命运,才会有大量民众关注这个事情;当然,也不排除其中有人奉行犬儒主义,怀疑一切,否定一切,唯恐天下不乱,在网上发表过分主论,发泄不满情绪。
针对这些问题,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我们任重道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重入手。
1、坚持贯彻以法治国的思路。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事件正好说明了大家法治精神的觉醒和提升,是好的现象。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表达国家在坚决贯彻依法治国思路的决心。
2、从细节上完善法制。多方调研,充分论证,争取在法律、制度的细节规定上严谨、科学,尽可能把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洞堵上,杜绝执行过程中随意性。
3、增强危机意识,强化危机处理能力。社会管理中问题层出不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谓是防不胜防,而且在当前的网络社会背景下,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更大的问题。因此,提升政府管理部门的危机处理意识和能力,及时有效的解决突发问题,将是政府以后面临的重要工作。
4、加强舆论监督,重塑媒体公信力,净化网络风气。要加强对媒体及从业人员的约束和管理,倡导正确的新闻价值观,对违纪的新闻从业人员要加大打击和处理力度;要重视网络传播的特性,既要利用好网络,充分发挥民间参谋、监督的作用,同时也要管好网络,坚决打击各种网络犯罪行为,净化网络风气,引导积极、理性、客观的网络新风尚。
总之,利用好这些引起巨大争议的事件,倒逼政府在法制建设、危机管理等方面的思考和改进,我们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必能产生更大、更好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