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13岁的初中生小华家属的代理律师向北京大兴警方递交意见书,要求警方向检方提请逮捕王某。小华家属称,42岁的男子王某系北京一位公务员[微博],多次与小华开房并发生性关系。王某因涉嫌强奸被警方刑拘,但迟迟没有进展。
张女士说,女儿在大兴区一所寄宿学校念初一。2012年9月28日早晨8时许,老师问她怎么把孩子接走没送回来。“我说我没接孩子,孩子是住宿的。我赶到学校,老师拿出短信,有人冒充我们要带孩子去温泉玩,让老师批准,但短信不是我们发的。”
张女士说,大概2小时后女儿回来。几天后,警方调取女儿当晚所去会所的监控录像,发现穿着校服的小华和男子王某开房。
据介绍,案发前,小华通过QQ认识了一个叫“王阳”的男子,初次见面,王阳开车到小华的校门口接她,问她多大,她说属兔,后两人去看电影。电影结束后,“王阳”说要带小华去酒店休息,并于当天和小华发生性关系,之后多次与小华去连锁酒店、休闲会所过夜。
张女士说,女儿说“王阳”告诉她,自己20多岁,家属们到警方处询问时得知,男子已42岁,是北京一名公务员,且根本不叫王阳。
男子王某被刑事拘留后,小华家属始终没有得到进一步消息,一再询问才得知,王某已被取保候审。
警方回复介绍,家属报案后,经查,王某于2012年7月至9月间,在黄村镇一连锁酒店以及北京市昌平区某休闲会所内,多次与时年13岁的小华开房。2012年12月王某到案,承认多次发生性关系,但称小华说自己16岁,且自愿发生性关系,其不知小华真实年龄。小华接受询问时称,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时没有反抗,只是紧张和好奇,且未说真实年龄。
12月底,警方向大兴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但检方于今年1月以“不能证实王某明知小华年龄未满14岁为由,认为王某涉嫌强奸罪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后王某被取保候审。
因对结果不满,11月9日,小华家属代理律师刘琳将意见书递交大兴警方,要求警方向检方再次提请逮捕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