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提任官员公开财产:中国治腐破题之举

2013年12月03日14:14  红网 微博   

  日前,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刊登三中全会《决定》解读文章指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抓紧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加强报告核查结果的运用和违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

  无可否认,民间对“官员公开财产”呼之以久,显然,这项举措的出台,是中央对解此难题的重要破题之举,也是顺应时代潮流、构建政治文明社会的必要之策。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句从古至今在底层民间流传的民谚,无奈地诠释了在我们这个有着长期封建历史的国度,即便是一个“清官”,任三年“知府”,同样也能“腰缠万贯”,显然“升官发财”在不少人的潜意识里,是那么地“名正言顺”、“理所应当”。

  不能不说,时至今日此种观念依然根深蒂固,这从已成“国考”的公务员[微博]报考中,似可“窥一斑思全豹”。近年来,公务员报考人数急剧上升,已超过百万人之巨,有些看似“有权来钱”的岗位,考录比竟以千计!应该相信,绝大多数报考者,是想以已之长来为人民服务,但也不能否认,极个别人就是看中了那些“有权来钱”的岗位……

  中共十八大后,中央顺应民意高强度地着力反腐,一年之间有十多名省部级官员落马,他们从底层砺练到身居高位,可谓受党教育多年,不能说其思想觉悟不高吧?但他们多半却滥用职权、中饱私囊……最终成为国家的罪人。

  这些看来让人困惑的现象,究其成因,不能不说在诸多的因素中,缺乏官员公开财产等相关约束机制,无形中酿成了“牛栏关猫”的制度窘境,也“促成”了一些人自甘堕落的借口,其落马之后的“自我剖析”,多少让人扼腕叹息……

  综观当今世界,在诸多经济发达国家中,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要求,官员上任、卸任按制度公开财产已成为普遍趋势,并成为社会关注的监督领域。由此,某些居心不良的官员即使做不到“为官清廉”,也断然不敢“贪得无厌”。可见“官员财产公开”是一个政治文明社会基石之一。

  英国是世界上对财产申报立法最早的国家,其相关法规鼓励官员诚实申报而非动用惩罚手段。188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首部关于财产申报的法律《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法律规定,如果官员个人财产与其正常收入之间存在差距,就必须作出解释和说明。如不能提供合法所得的证据,就会被认定为灰色收入,进而被治罪。

  我国从1987年首次提出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到现在20多年过去了,

  尽管有像新疆阿勒泰地区、浙江慈溪市等地,也曾经在官员财产公开上进行过尝试,但总体效果仍与社会公众的期盼存在一定差距。

  显然,在当下的中国国情下,要让一定层级的所有官员公开财产情况,不仅是一个浩大工程,也会给全社会带来巨大的成本,而从现在起推行新提任官员公开财产等制度,确实是一个可操作性强、落在实处、又为民众所接受,同时也成为新提任官员的一个门槛或一种警示:“当官不能发财”!

  可以相信,随着新提任官员财产公开等制度的稳步推行,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官员将涌现,一个政府运作透明、政治风气清明、官员行为清廉的社会将会逐步形成。

  文/龚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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