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链接】
2013年12月,中国人民大学[微博]确认,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因涉嫌违法违纪接受调查,教育学院执行院长胡娟也被免职协助调查。这一事件与“名校”“招生”“被查”等关键词联系起来,引发了公众对高招问题的质疑。
在一些高校老师眼中,招办是高校的“肥缺”。2010年,吉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于兴昌在学生择校、考试录取、调换专业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953万元,法院最终判处其无期徒刑;2012年,辽宁省招办两名干部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几年前,湖南省也曝出教育考试院监察处原副处长谭博文等,将69名未上线考生“弄进”大学。279万受贿金额中,大部分为“点招”所得……
高招腐败案件近年来呈多发趋势,自主招生、补录及调换专业三个环节已成为腐败的“重灾区”。让自主权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有助于实现多元选才的改革目标。
【理论深喉】
国家相关部门曾多次发文,重点防范和治理降低标准违规指名录取考生、向考生及家长[微博]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录取行为挂钩的费用等违规行为。但在高等教育优质资源不均衡的大背景下,高招腐败案件却时有发生。
过去曝光的涉及高校的腐败通常是工程建设、科研基金等方面的案件,但近年来高校招生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区。高招腐败涉案数额越来越大,在经济发达地区尤为明显。这类案件的发生通常是‘两厢情愿’,点对点交易秘密进行,因此,案件多发但却难以查处。
少数考生可通过自主招生录取,部分考生可获得补录的名额,个别人才有机会调换专业……”高校拥有的“小”权利变成了某些人手中“大”特权。有限的资源成为了滋生高招腐败的“阵地”。
自主招生沦为“点招”通道。高招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寻租。自主招生、破格补录和调换专业日益成为高招腐败的三大“重灾区”,养肥了一批教育贪官,严重危害教育公平。高校试点自主招生的初衷是为了提高高校的招生自主权,让少数考分不够但某一方面拔尖的专才能够进入高校深造。但在政策具体执行中,有的异变成为权力和金钱交易的“点招”,成为一小部分特权群体专享的优惠。
[措施]
随着高校招生自主权越来越大,腐败案件也时时曝出。内部指标不被公开,制度空间缺乏监管,保送加分暗箱操作,行政权力介入招生,且难受制约,使“高招”腐败频发。
高校自主招生中要做到公正公开。根除高校招生环节的‘黑幕’,需‘猛药’医治,良方就是关键信息要公开。要明确公开到何种程度。以自主招生为例,要公示考号、姓名、性别、科类、学业成绩、笔试、面试评价等,让这些信息受到公众的监督。,
对高校赋予更多自主权利的同时,更要对其相关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的运行机制。但“放权”的同时,如何防止贪腐的发生,需要在操作中进一步规范。加强监管,遇到问题严厉处罚
【微评】
高校自主招生是教育改革的大方向,有利于多元化的选才。赋予高校更多的自主权的初衷是为了避免‘一考定终身’,但多元化选才的自主权要与责任相匹配。只有改革方案更完善,制度设计更严密,才能有效遏制权力寻租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