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沸沸扬扬半年之久的张艺谋超生事件始终未曾离开公众视野。地方计生委要么一遍遍声称“没进展”,要么大呼找不到张艺谋。好在连篇追问总算问出了积极回应,“葫芦爹”事件“违反法规”的性质已然板上钉钉。12月2日晚间,无锡市滨湖区发布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规定,张艺谋与陈婷生育的三个孩子均属非婚生育。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边沁有句名言,“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这里其实有两层意思:一是无论王子庶民,无论名人凡人,在适用法律上是一律平等的,“严格服从”是对等的义务;二是面对悖逆法治规则的现象或事件,不仅执法部门与执法者,即便是普通民众,也有监督的权利与自由。
一方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张艺谋超生事件而言,应该是“双重平等”的体现:一是权利平等。在掘进真相的过程中,确有媒体“不断通过非法手段,曝光其家人的身份证及户籍等隐私信息,以及接连炮制‘三四个女人,七八个孩子’‘还有若干私生子’‘一个孩子奖励一千万’等虚假信息大肆散布”,因此,张艺谋方宣称将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也是止歇谣言的合法权益。
二是责任平等。不能因为是大导演、大明星,在超生事件上就有了豁免权。法律面前,“张艺谋”三字的本质属性,也只是一介“公民”。从这个意义上说,舆论监督或公共监督死盯不放,并非与张艺谋本人有仇,而是冀望通过个案公平来实现公众对法律深沉的敬畏与信仰。名人,自当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在公序良俗的天平上,应该是表率、是示范,而如果不幸成为“恶例”,戕害的必然是整个公共利益。
另一方面是政策的争议、面对社会抚养费,超生者不堪重负,张艺谋面临罚款,在法律面前,他是一个超生者,名人身份对他可能更为不利,毕竟执法部门接下来的执法都将受到舆论监督,因此对他从轻处罚的可能性不大。对此事的讨论难免出现纠结,人们既希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名人违法应及时受到追究,同时他们可能对社会抚养费政策持保留意见,希望政策松动甚至革新。问题是,如果强调法律的公正,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社会抚养费政策,这导致很多人对此事的立场摇摆不定。
[启示]
其实,“张艺谋们”踩线行事的背后,正是监管部门的“有法不依”。应该看到,现在一些监管部门的工作存在怪象:一面是将手中的审批权握得很紧,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另一面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松懈执法,放任一些人“走后门”、“钻空子”。正常办事不好办,违法违规管不住,如此这般,结果一些人就像张导这样,干脆“先斩后奏”或“先斩不奏”。对于监管部门而言,手中的权力就如一根橡皮筋,往左偏不行,往右偏也不行,必须弹回直线,而这背后的力量就是“刚性”的法律。
[措施]
我们处在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型期,处在一个开放的时代,也意味着我们处于一个政策法律的调整期。名人也罢、非名人也罢,当前的政策法律的权威尤其需要恪守和维护,绝对不可以脱离当前历史阶段去论理行事。否则,一个社会将没有明确恒定的是非观,不论你主张什么,都摆脱不了混乱纠结的状态。对此,中公教育[微博]专家建议:
今后,从严肃法纪和保障社会公平的角度,不仅需要的是制度性如何保证个别人不耍特权,更应该探索和建立一个“不能耍特权”的机制。让张艺谋给超生子女办户口,成为今后“违规办户口”的一个“终结点”。如果不能彻底解决“张艺谋给超生子女上户口”现象,查处“一百个”张艺谋,也遏制不了后续的“张艺谋”们继续猖獗地将法律当儿戏。对此,监管部门必须依法办事,需要审批的事项,就该依照法定程序尽快解决,不要难为人“跑断腿”。需要认真监管的事项,就该查清楚、罚明白。重审批、轻监管的本质就是重权力、轻责任,这股不良之风必须刹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