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通道设计,可以让大部分公务员[微博]退休时的“天花板”能抬高到副处的待遇( 3月25日《中国经济周刊》)。这是媒体报道的深圳公务员分类改革的做法,对之我不敢苟同。
论及退休公务员大比例享副处待遇的公平正义性,有三个背景不容忽视。副处待遇是个什么概念?对省辖市行政机关而言,是部门副职的退休待遇,对省辖市以下而言,是市、县、区四套班子副职待遇。中国公务员大多集中于省辖市以下,上述退休待遇既可谓人人梦寐以求,又只有屈指可数者可以问鼎“金子塔尖”,堪称凤毛麟角。公务员退休大比例享副处待遇做法要在全国推广,显然缺乏制度依据和财力可能。此其一。
其二,就总体格局而言,现时公务员平均薪酬,要高于中小企业职工和广大进城民工,且公务员平均退休待遇成倍高于中小企业职工;其三,迫于社会由来已久呼吁打破“双轨制”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压力,今年两会期间,高层明确表态破除“双轨制”不仅有了“路线图”,而且有了“时间表”。无论如何改革,如果是让退休公务员大比例享副处待遇,则势必雪上加霜直接拉大公务员与一般企业职工退休待遇差距,放大收入分配不公以及由此衍生的阶层矛盾,这显然与打破“双轨制”改革初衷背道而驰。
按照相关官员的说法,“深圳公务员其实挺辛苦的,在这里都有无比大的压力。像我们现在进行的公务员改革,做薪酬测算,经常加班加点,挺累的。相比深圳的一些大企业,薪酬不高。”似乎“工作辛苦”和“薪酬不高”是公务员大比例享副处待遇的天然理由,其实这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相对于公务员,要说“工作辛苦”和“薪酬不高”,恰恰是中小企业工人和进城民工的比较劣势;相形之下,后者不仅如此,还要加上工作不稳定带来的职业压力大、加班加点带来劳动权益被剥夺等等。也就是说,假若真要提高薪酬的话,不仅退休公务员大比例享副处待遇,企业职工自然也应水涨船高相对平衡;就“双轨制”带来的多年既得不公而言,后者理应先于和高于前者提高退休待遇。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缩小直至填平因为多年“双轨制”积累下来的公务员与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的鸿沟。
打破“双轨制”甚至“多轨制”改革,无疑是“啃硬骨头”的改革。对多年来不用缴纳分文养老金,却可以享受财政养老、待遇成倍高于自掏腰包养老的企业职工的公务员而言,无疑阻力重重。看起来,让退休公务员大比例享副处待遇,似乎可以减少公务员养老并轨改革的阻力;问题是,由于加大相对待遇落差,极有可能激发社会反弹,甚至有可能引发新的阶层矛盾。打破“双轨制”之实质,乃是实现同工同酬、同老同养,如果因为退休公务员大比例享副处待遇制造新的不公加剧既有不公,还不如不改革不打破。
值得注意的是,对公务员是否需要涨资的争论——这场体制内外最为激烈的交锋,于今年两会期间进入了白热化。为公务员鸣冤叫屈者的理由除了上述,还有两说:一是近来一些地方出现公务员离职现象,被一些专家官员解读为“因为薪酬待遇问题离职”,甚至有人危言耸听地鼓噪“第二波公务员下海潮来临”、“不利于公务员队伍稳定”。其实不然,一方面,所谓下海只是个别现象,相距“下海潮”还有十万八千里;再一方面,个别下海者多属曾经手中掌控重要行政资源的高职级官员,他们选择下海自然有现实利益甚至不足为外人道的私密动因,绝非单纯薪酬低使然,更非一般公务员可亦步亦趋步其后尘。二是一些地方公考报名人数有所下降,有人叫骂“公务员已经不吃香”。须知,尽管有上述风吹草动,其实并未能改变“大学毕业生就业首选公务员”“千军万马争过公考独木桥”之大势。面对个别人“饱汉不知饿汉饥”、故意“撒娇”甚嚣尘上,决策者千万不能在“乱花渐欲迷人眼”中乱了方寸,迷失路向。
我无意对退休公务员大比例享副处待遇红眼,我想表达的是,对退休公务员大比例提高待遇,对非公务员也应有相当行动和待遇跟上。只有这样,才能使改革“红利”公平释放,人人共享,也才能消弭阶层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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