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考申论热点:校园伤害事故

2014年09月09日14:45  新浪教育     收藏本文     

  【背景链接】

  9月1日10时20分,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东方小学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犯罪嫌疑人陈某持刀闯入校园,砍伤师生9人,包括1名教师和8名学生,目前已造成3名学生死亡,2名学生重伤正在医院接受抢救。犯罪嫌疑人当场跳楼自杀。一年一度的开学季,本应是喜庆昂扬的日子。孩子们告别假期,高高兴兴地背上书包走进校园开始了新学期的生涯,却不想,噩耗就已随之残酷地袭来。东方小学的校园血案再次敲响了校园安全的警钟。

  【京佳解读】

  校园传承者社会的文明,校园营造着学生的健康和快乐,播种孩子们美好的希望。原本让大家放心的地方,可就在最近几起学校安全事件中,激起了学生和家长[微博]的恐惧,更让学校和教师在紧张的教学中更要花大量的精力去为师生的安全去防范。京佳邱老师认为,我们必须要对校园伤害事故作出预防,防止类似事情的发生。

  第一,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学校增强抓好学校安全的使命感、责任感。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规定,讲安全、抓安全,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学校领导对教师、学生乃至家长均要加强安全教育,掌握一些突发事件来临时求生的方法。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不同特点选择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预防教育,使师生接受比较系统的安全知识的教育。

  第二,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安全管理重点在于预防,重视和加强中小学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有效降低事故率,保障学生安全的重要手段。要善于利用与学生紧密相关的事例教育学生,从中汲取教训,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素质。

  第三,建立安全制度。要有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校舍,一旦发现危房,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定期检查教学设备,对可能造成伤害的教学设备,要及时更换。定期检查易燃易爆物品,试验用的危险物品要保管好。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课前、课后、午间、晚间等,凡是学生在校期间都要安排教师值班,做到时时处处都有人看管。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学校要明确教师、学生乃至家长各自的安全责任。课堂上,教师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当学生离开学校,家长要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

  第四,采取安全措施。对一些可能造成未成年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工作和活动要采取安全措施,禁止学生登高,禁止学生带危险物品到校等。组织学生参加“学生人身意外保险”、“学生医疗保险”等。同时做好安全隐患的经常性排查和及时整改。

  本文由京佳教育[微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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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申论热点国考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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