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薪政”破解三大怪

2014年12月08日09:52  金羊网-新快报 微博    收藏本文     

  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电 不当领导收入也能与领导持平甚至更高。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12月2日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微博]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决定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

  “这么一来,怪现象可以少点了。”东部地区一县级公务员局局长舒了一口气。

  所谓“怪现象”主要有三类:

  一是干部年年超编。在一些地方,退休前要求提升职务的人不在少数,为的是退休后待遇能上一个台阶,甚至不乏“哭闹”的。为解决这一问题,一些基层机关冒着风险,在系统内违规增加正科级一类的职务岗位。等到该同志退休后,该岗位自然消失。

  二是虚职岗位一堆。在不少地方,基层公务员科室一般有10到20人,其中科级领导职务仅2到3人。为缓解“僧多粥少”的局面,不少地方部门都以一些专项和工作计划为由,增加领导岗位,类似“组织员”“宣传员”的虚职岗位应运而生。这种做法实则变相解决了主任科员等职务和待遇。但是,这些虚职岗位一旦增加了,就不会主动退出,除非等到上级清理整顿。

  三是岗位竞争白热化。例如,上海一科级工会领导岗位空缺后按要求全机关内竞争上岗,报名者几乎涵盖各系统各部门。“说白了,还不是为了解决正科级别,因为自己科室里没那么多位子。”上海一位基层公务员说。

  “究其原因就在于如今的公务员收入与职务挂钩,争取职务几乎成了公务员加薪的唯一途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

  更严重的是,上述“怪现象”容易滋生出“买官卖官”“吃空饷”“干部裙带关系”等一系列问题。汪玉凯说,打个比方,可能有个别人通过正常渠道竞争不到领导岗位,就花几百万元行贿“买来”一个副处级位置。等自己当上领导后,如果有下级官员又向他“花钱买”乡科级职务,这些官员便形成一张腐败关系网,变成“绑在一根绳上的蚂蚱”。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这一改变还将使一部分不适合做领导干部的基层公务员潜心于某一专业领域,同时工资待遇将得到改善,而非“削尖脑袋”想着做官。这样有助于破除官本位思想,消除公务员圈里的“怪现象”和“黑现象”。

  链接

  基层公务员晋升通道解析

  【职务10层 职级27级】

  据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分为十层: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只在厅局级以下设置,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八层。

  公务员除了其所任职务以外,还有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27级至1级。国家级正职为一级;国家级副职为二级至四级,逐渐类推,县处级正职为十二级至十八级,办事员为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办事员到正科 至少“熬”8年】

  据2008年施行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而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也就是说,从办事员到正科一般需要至少8年时间,而到正厅则需要约25年。除了年限规定之外,围绕领导职务的竞争依然激烈。700万名公务员县级以下工作的政府机关工作公务员数量占比超70%,也就是超500万人是科员及以下职务。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一项,公务员法明确规定,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在东部某地一基层正科岗位竞争选任中,来自包括该科室在内的全机关竞任者人数超40人,全都符合工作年限等职务升降规定中的条件。最终当选的只是其中一人,而其余落选的39人只好等待机关内再有正科职务空缺时方可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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