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15年4月,李克强在泉州品尚电子商务公司考察,赞赏他们建立云订单、产能交易、中小企业信用和互联网金融四个网络平台,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总理说,“互联网+”未知远大于已知,未来空间无限。每一点探索积水成渊,势必深刻影响重塑传统产业行业格局。
【理论政策】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出尽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国家已设立400亿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要整合筹措更多资金,为产业创新加油助力。
【内涵阐释】
“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互联网+”行动计划将重点促进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的融合创新,发展壮大新兴业态,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
【重要意义】
1.“互联网+”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加速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更快融入到传统产业,如电子商务等,而且正在向第一和第二产业渗透,促进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2.“互联网+”促进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的发展。
互联网不仅跟传统产业融合,与此同时,互联网与传统产业人相融合,产生了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交通、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业态,激发了社会和市场的活力、潜力。
3.“互联网+”能够为科技创新加油助力,提升经济的创新力。
“互联网+”不仅促进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还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环境,为产业智能化提供支撑,增强新的经济发展动力,促进国民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对策措施】
1.制定互联网产业扶持政策,鼓励产业创新、促进跨界融合,进一步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的“互联网+”行动计划正是国家层面政策支持的体现。设立“互联网+”专项资金,支持互联网领域的创新创业。给予互联网产业政策优惠的税收优惠。
2.加大对互联网企业的扶持力度。
互联网企业作为“互联网+”的主力军,必须加大对其扶持力度。适当放宽对互联网企业的资质审核和发放要求。推行简政放权,推广一站式服务,减轻企业负担,为互联网企业健康成长助力。
3.尽快制定互联网络基本法,为互联网络的健康发展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为互联网络与传统产业的不断融合发展指明方向。
我国尚未建立互联网络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法律制度体系。当前互联网络企业存在的诸多问题都值得关注,如泡沫化现象。要针对互联网络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门的法律规范,以确保我国的互联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4.加强对互联网产业的监管,优化互联网产业发展环境,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
加大对互联网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互联网企业的相关权益。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网络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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