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临时工“撞死”公考考生

2015年05月06日15:13  中国新闻网 微博    收藏本文     

  中新网呼和浩特5月5日电 (张林虎)针对受众关注的公务员[微博]考生遭遇车祸后被弃医院附近死亡一事,5日,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经查实,肇事司机系该检察院临时聘用人员。目前,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在安抚死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的基础上,已对相关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4月25日清晨6时许,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附近一商铺老板发现门前的水泥台阶上躺着一男子浑身是血,随即报警。玉泉区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伤者头部、肩膀部均大量出血,120急救人员将男子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在男子身上发现了身份证,还有一张酒店的住房卡,得知这名男子姓于,32岁,系包头人,专程到呼和浩特参加公务员考试,暂住通达南站附近的一家酒店。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走访调查了解到,4月25日零点左右,于某离开酒店,凌晨3时左右,他出现在酒店附近的马路上,就在他穿越马路准备回酒店时,被一辆白色的私家车撞倒。随后,司机下车将其背到车上,驾车行驶到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附近后,将受伤的于某放到了路边的台阶上,随后驾车离去。

  事件发生后,赛罕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门工作组,一方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另一方面组织工作人员安抚死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赛罕区人民检察院说明中称,4月24日晚8时30分许,该院临时聘用人员薛某某执行完任务回院,没有按照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规定向单位交车,也未跟相关部门履行任何请示手续,以洗车为名擅自驾驶公车离开单位。

  25日凌晨3时30分左右,薛某某在非工作时间内与行人于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于某受伤。薛某某将于某带离现场至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附近人行道旁,遗弃在该处后驾车逃逸,后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4月26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玉泉区大队对薛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同日将其刑事拘留。4月30日,玉泉区交警大队以涉嫌故意杀人罪(间接)将该案移交玉泉区公安分局继续侦查。(完)

  (原标题:检察院临时工“撞死”公务员考试考生 检方启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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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公务员公考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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