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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本报昨日独家获悉《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准(详见本报昨日A6新闻周刊“廉政瞭望”报道),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正厅级每月补贴1690元,依次递减,正处级补贴1000元,正科级补贴600元,科员补贴30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超过20%。
中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补贴标准是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
根据最终《方案》,广东车改坚持贯彻中央有关部署,坚持全省整体节支率和省直机关节支率原则上达到7%的原则,确保平稳衔接,按照先省本级后市县镇的原则分级分类推进。今年年底完成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其中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于9月底前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
改革范围包括省直、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微博]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范围包括各级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地厅级以下工作人员。
补贴标准(单位:元)
(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
正厅副厅正处副处正科副科科员科员以下
1690 1500 1000 800 600 450 300 250
改革方式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和一线执法执勤车辆等
●省属厅(局)正职
允许以适当集中的形式提供用车实物保障
●普通公务
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改革
时间表
省直机关:
6月底前完成
市县:
9月底前完成
乡镇:
12月底前完成
公车处置
公开拍卖
范围:核定取消的公务用车
有偿使用
范围:未能公开拍卖处置的车辆,登记造册后由本单位实行有偿使用,或实行市场化运作
(原标题:广东公车改革方案获批 正厅月补1690元科员月补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