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刚刚出炉的《江苏省县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监测指标体系》将下发。“监测指标”明确公务员[微博]普通话水平应达三级甲等。
对此,有观点将其解读为公务员、教师上班讲方言将被“扣分”。笔者认为,这样的理解是不全面的。
纵观报道,指标体系包含着多项监测内容,普通话仅是其中一项。其实,该监测体系完全可以理解为要求公务员将普通话作为一项基本沟通交流技能加以掌握。
普通话作为基本交流工具,几乎任何群体,任何阶层都能听得懂。于此,普通话自然该成为政务服务机构工作者的必备技能。
其实,从报道中并未看到公务员上班讲方言将被扣分的规定,检测指标只是要求特定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应达三级甲等,教师则需达到二级甚至二级甲等。于教书育人,普及知识的教师而言,该规定完全合情合理,于特定群体公务员而言,也非苛刻的规定。而且,该监测体系中的分值应该指要求被考核单位掌握普通话技能的人数应达到一定比例。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是我们与外界尤其是与不同地域的人交流沟通的必要技能。对此,要求教师和公务员掌握该技能并列入考核无可厚非,不宜过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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