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考报名条件解读:基层工作经历

2016年10月14日 15:19 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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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务员考试中,基层工作经验是各位考生报考某些职位的硬性条件,国家公务员考试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全部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另外,2017年明确规定,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市(地)级以下职位,原则上安排15%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重点招录大学生村官。

  国考基层工作经验限定情况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职位数

招考人数

2017

2016

2015

2017

2016

2015

一年

23

26

39

25

46

40

二年

3204

2766

2504

4838

3869

3418

三年

240

157

162

311

173

186

四年

3

3

5

3

3

5

五年以上

38

46

45

46

53

50

无限制

12081

12661

10720

21838

23673

18550

总计

15589

15659

13475

27061

27817

22249

  那么,基层工作经历是什么,包含哪些内容;该如何计算基层工作经历时间长度;考生在判定自己的某段经历是否属于基层工作经历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中公教育专家将逐点击破,为考生们解答。

  一、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基层工作经历时间怎么计算

  考生在看职位表时,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描述:(该职位需要)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有三年(五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那么,这些两年、三年、五年是如何计算的呢?起始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截止时间又是那一天?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经历统一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

  三、关于基层工作经历需要注意的问题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责任编辑:马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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