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2017年公务员考试有关事项的说明

2016年10月17日 09:45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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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欢迎您关注、报考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职位!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和做好相应准备,现将国家税务局系统2017年度公务员招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招考公告规定,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必须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才可报考定向招考四类服务基层人员的职位。请相关考生在“备注”栏内注明如下内容:服务合同起始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终止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服务期满考核结论为:XX。

  二、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层职位的需要,2017年度公务员招录中,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为“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一般应在2017年1月1日至招考单位通知报到之日(预计为2017年7月底)之间。

  三、报考省以下国家税务局系统职位的考生,请直接向省级国家税务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列在职位信息表中每个职位最后3列。

  祝您成功!

责任编辑:马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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