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乡镇机关招录1804名公务员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决定,为全省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1804名。
招录范围及条件
招录范围:
1。全日制高等院校2018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其他人员报考须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户籍以2018年4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可视为具有服务(服役)所在地户籍。
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录范围。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至2000年4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面向本地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招录的职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印发)要求。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8年7月底前毕业的毕业生)。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录职位具体条件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等网站发布《招录公告》,省、市相关媒体和网站发布有关信息。招录各程序使用的主要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河北党建网、河北人社网、河北公务员网和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中国雄安官网。
招录职位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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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为4月1日9:00至4月5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6日17:00。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已报考河北省2018年选调生的人员不得同时兼报公务员。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4月16日9:00至4月19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笔试与面试
关于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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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和《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4月21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
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5月24日前,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证件审核地点。
5月25日—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
关于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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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时间。6月2日至6月4日。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市,面试时间可延长。
(二)打印《面试通知单》。考生可于5月30日起,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地点。面试考点设在11个设区市的市区,考生面试考点所在市与笔试考区所在市相同。
(四)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
(五)计算考生综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招录程序。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为: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排序(蛇型分组的按组排序),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士兵,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七)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第3天,考生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报考辛集市、雄安新区招录机关的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各设区市招录机关的考生在本市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一览表
省委组织部经研究决定,2018年继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到基层工作。
选调数量
2018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包括52个职位共1048名。
其中,从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调524名(石家庄市100名,承德市40名,张家口市60名,秦皇岛市20名,唐山市36名,廊坊市40名,保定市64名,沧州市22名,衡水市30名,邢台市50名,邯郸市34名,定州市24名,辛集市4名);
从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中选调524名(石家庄市100名,承德市40名,张家口市60名,秦皇岛市20名,唐山市36名,廊坊市40名,保定市64名,沧州市22名,衡水市30名,邢台市50名,邯郸市34名,定州市24名,辛集市4名)。
各市选拔计划男女各占50%。
选调条件
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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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8年4月1日),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连续满一年(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3。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4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及以后出生)。
4。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5。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处分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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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2016年及以前选聘、至2018年10月任职满2年、聘期内表现优秀、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8年度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4。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85年4月及以后出生)。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在校学习期间或服务基层项目工作期间受过处分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查、培训定岗等程序进行。
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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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选调条件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指定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为4月1日9:00至4月5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6日17:00。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4月16日9:00至4月19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特别提示: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已报考河北省2018年乡镇公务员招录的人员不得同时兼报选调生。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市)。
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请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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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科目、试题与全省招录乡镇公务员的笔试时间、科目、试题一致。
各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该职位选拔计划。
笔试时间为4月21日,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2018年河北省选调生职位表(应届大学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