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9
  • 教育有料: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

  近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通知,就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严防妥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全文发布,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与监护人承担家庭教育实施的主体责任;日前,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底数核查机制,2021年10月31日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本地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在平台上登记入册;因北京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应相关部门要求取消北京地区近期有关海外考试。教育企业动态方面,大山教育启动职业教育板块,新东方正式推出对公业务,新东方在线终止K9学科类校外培训业务,瑞思教育董事会收到初步非约束性收购提案;和气聚力完成B1轮融资,火星科学盒完成B轮融资,美吉姆、豆神教育、学大教育、科大讯飞等发布2021财年Q3财报……更多教育行业新鲜事,详见下文。

一、机构预收费监管

  双减 | 严防“退费难” 六部门: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纳入监管

  近日,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通知,就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严防妥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下为通知原文: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

  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

  教监管函〔20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银保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指导各地做好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校外培训机构(包括线上和线下)预先收取的学员培训服务费用(以下简称预收费)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预收费管理

  (一)落实培训收费管理政策。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普通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参照执行。依法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行为。

  (二)执行预收费管理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要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与标准应在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并于培训服务前向学员明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三)加强预收费票据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收取培训费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发票。校外培训机构开具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不得以举办者或其他名义开具收付款凭证,不得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付款凭证。

  二、全面实施预收费监管

  (四)实行预收费监管全覆盖。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实行属地监管原则。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范围,包括本通知发布前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训服务的预收费资金。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的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各地根据工作需要,分类明确银行托管和风险保证金监管的具体要求。

  (五)实行预收费银行托管。校外培训机构要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并报教育或其他主管部门备案,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将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校外培训预收费须全部进入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以现金等形式收取的,应全部归集至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托管银行不得侵占、挪用预收费资金,不得因提供托管服务而额外收取培训机构、学员费用。托管银行应当对收集的学员及家长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实行银行托管前,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训服务的预收费资金,应采取风险保证金方式进行监管。

  (六)设立预收费风险保证金。采取风险保证金方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应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协议并报教育或其他主管部门备案,开立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入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其履行培训服务承诺和退费的资金保证,不得用保证金进行融资担保。保证金额度和监管要求由各地确定,最低额度不得低于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保证金额度实行动态调整,须报教育或其他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要加大对培训收费专用账户的监管力度。

  (七)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教育培训领域贷款业务的合规管理和风险管控,不得对未按要求进行审批备案、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授信或开展业务合作,禁止诱导中小学生家长使用分期贷款缴纳校外培训费用

  三、健全预收费监管机制

  (八)加强协同监管。各地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的作用,做好学科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运营和预收费日常监管,强化风险排查和源头化解;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负责指导银行等机构配合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做好预收费托管、风险保证金存管、培训领域贷款业务合规管理工作,相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办理;税务部门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纳税情况进行监管,对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违反价格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九)强化风险预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教育行政、金融管理等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定期共享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有关工作信息。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判风险情况,并根据风险程度,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主动报送从托管银行获取的有关资金监管账户、大额资金变动、交易流水等信息。

  (十)加强行业自律。各地要将培训预收费情况作为校外培训机构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惩治违法失信行为。引导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在信用建设、纠纷处理等方面的作用,推动自律公约、宣传培训等工作,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运营,积极主动将培训预收费纳入监管,提高培训服务合同履约能力。

  四、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把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预收费监管实施办法,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将预收费监管列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年审年检和教育督导范围,确保培训服务交易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十二)重视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培训机构合规经营意识。加强对家长的风险防范引导,宣传国家政策要求、消费注意事项等,引导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合理预付培训费,主动索要发票等收付款凭证,及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正当合法维权,共建共享校外培训市场良好消费环境。

  (十三)组织开展排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内容,组织对本省(区、市)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预收费托管、风险保证金和培训收费专户监管情况、是否存在“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开展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各省(区、市)须于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排查整改并全面落实监管要求,将工作落实情况和排查整改情况分别报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和银保监会。

二、家庭教育促进法

  法律 | 家庭教育促进法全文发布 呼应“双减”要求强调立德树人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全文发布,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与监护人承担家庭教育实施的主体责任,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开通服务热线,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关于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法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确定家庭教育指导机构。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对辖区内社区家长学校、学校家长学校及其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进行指导,同时开展家庭教育研究、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公共服务产品研发。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

  对于留守儿童。设区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关爱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引导其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

  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在社会协同方面,《促进法》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科学养育指导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年应当定期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开发家庭教育类公共文化服务产品。

三、培训机构底数核查

  培训 | 教育部:从严从速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底数核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的精准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日前,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底数核查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双减”机制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县核录情况进行巡查,确保底数无遗漏、信息摸准确。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拉网式自查,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分类建档、逐一标记,应纳尽纳,不留死角和遗漏。

  通知指出,各地要通过“互联网+监管”的方式,对线上线下校外教育培训开展常态化、智能化监管。教育部已建设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各地要通过平台,形成校外培训机构底数。校外培训机构要通过平台,完善机构、培训人员、培训材料、资金等信息并实时更新。同时,要注意严格区分线上教育和线上教育培训。

  通知明确,2021年10月31日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本地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在平台上登记入册11月15日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填报的信息进行逐一核查,标记运营状态,形成本地区校外培训机构底数。11月中旬起,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底数核查情况组织抽查,并对各地完成情况、数据质量等进行专门通报。

  通知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摸清校外培训机构底数的重要性,务必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精心组织,加快推进,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于数据不清、弄虚作假、瞒报欺骗、不担当不作为的,将严肃问责。

四、近期海外考试取消

  北京 | 教育部考试中心:取消北京地区近期托福雅思等海外考试

  关于取消北京地区近期

  有关海外考试的通知

  目前,首都疫情防控面临严峻挑战,为严防流动性、聚集性疫情风险,确保首都防疫安全,根据首都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北京地区从2021年10月30日(含)起举办的海外考试做出如下调整:

  1.取消10月30日(含)至11月30日期间的所有托福网考(TOEFL iBT)并关闭相应场次的报名。

  2.取消10月30日(含)至11月30日期间的所有GRE考试并关闭相应场次的报名。

  3.取消10月30日(含)至11月30日期间的各类雅思考试并关闭相应场次的报名。

  4.取消10月30日(含)至11月30日期间的所有GMAT考试并关闭相应场次的报名。

  5.取消2021年11月6日的德福考试。

  6.取消2021年11月的法语DELF-DALF考试。

  7.取消11月20日BEC高级考试、11月27日BEC初级考试和12月4日BEC中级考试。

  8.取消2021年12月5日的日本语能力测试。

  已报名上述考试项目的考生,其考试费将全额退还。我们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北京地区的考试安排,请及时关注后续有关考试的通知。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与支持。

五、青少年体育发展

  体育 | 《“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青少年要掌握1-2项运动技能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由15个部分组成,分三大板块,对“十四五”体育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围绕体育强国建设,力求推动“十四五”体育重点领域实现高质量发展。在青少年体育方面,《规划》要求,体教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青少年普遍掌握1-2项运动技能,基本建成适应需要、主体多元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规划》由15个部分组成,共3万余字,分三大板块。第一板块为总论,主要阐述了“十三五”时期我国体育发展取得的成就、“十四五”时期我国体育发展面临的形势、2035年体育强国建设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体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主要目标等。第二板块为分论,从12个领域来阐述“十四五”时期体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分别是全民健身、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体育对外交往、北京冬奥会备战与冰雪运动发展、体育科教信息及体育人才、体育法治、反兴奋剂、行业作风建设、体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同时明确了这些领域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第三板块为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强化组织保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监督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规划》回顾了“十三五”时期我国体育发展取得显著成就。2020年底,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超过1.86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2%。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显著提升, 2015-2019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从1.71万亿元跃升至2.95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达14.6%;2019年底,全国体育产业法人单位达28.9万个,体育产业从业人员505.1万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愈加紧密。

  《规划》指出,2035年体育强国建设远景目标是,通过未来5年努力,各领域、各项目、各区域实现较大发展、取得重要成果,体育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体育强国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到2030年, 体育整体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充满活力、市场规范有序、人民积极参与、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格局。到2035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 体育强国,体育的制度生命力、大众亲和力、国际竞争力、经济贡献力、文化软实力、世界影响力充分彰显,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体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业。

  《规划》提出的目标主要包括:全民健身水平达到新高度,竞技体育实力再上新台阶,青少年体育发展进入新阶段,体育产业发展形成新成果,体育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体育对外交往作出新贡献,体育科教工作达到新水平,体育法治水平得到新提升等。

  其中,青少年体育发展进入新阶段,即健康第一的理念深入人心,体教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青少年普遍掌握1-2项运动技能,体育活动更加广泛深入,体育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取得新进展。基本建成适应需要、主体多元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后备人才基础更加坚实、素质全面提升。

  体育产业发展形成新成果,即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产品和服务供给适应个性化、差异化、品质化消费需求,基本形成消费引领、创新驱动、主体活跃、结构更优的发展格局。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居民体育消费总规模超过2.8万亿元,从业人员超过800万人。

  在加强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发展方面,《规划》要求加强青少年体育优秀人才培养、深化体校改革、培育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体系、加强青少年体育骨干队伍建设。

  《规划》提出28项重大工程,将各项任务进一步细化为落实举措。在体教融合建设工程中,《规划》要求联合教育部门共同制定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相关政策和标准,加强师资培训、体育训练和赛事活动体系建设,到2025年创建8万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

六、各地“双减”进展

  各地 | 浙江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 云南不得设立盈利性培训机构

  浙江发布公告征求意见 拟从五方面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

  近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将从机构设置、场地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和审批登记5个方面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规范,并发布公告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该指引所称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经由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从事中小学生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戏剧类(戏曲曲艺)、其他艺术表演类等文化艺术类课程培训服务的非学历培训机构。与升学考试相关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适用本指引。

  《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包括,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机构开办资金不少于30万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教研人员);聘用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职业(专业)证明。

  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文化艺术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等

  场地设施方面,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单独办学场所(不含两个以上教学点合计)建筑面积应不少于 300 平方米,教学用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面积的 2/3,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 3 平方米,其中:舞蹈类、戏剧类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 6 平方米。培训对象含有 14 周岁以下学生的办学场所楼层不得高于 3 层。

  根据公告,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杭州市曙光路5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与教育处(邮编310013),请在信封上注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enlvkj@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征求意见”。

  云南教育厅:不得设立营利性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科类培训机构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印发了新修订的《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其中要求:不得设立营利性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科类培训机构;机构预收费不得超过三个月或者六十个学时。

  据了解原《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共7章37条,本次修改新增1章,新增10条,合并3条,删除2条,重点修改17条,删除4个附件,修改后共8章43条。

  一是新增1章“机构设立”:增加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条件和要求,修改完善“机构设立”相关内容。

  二是新增10条:涉及民办教育机构党组织建设、机构举办形式和条件、健全监管机制、聘用相关工作人员要求、资产监督和管理、民办教育机构招生规定、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等内容及解释条款。

  三是合并3条:将原《办法》“年检评估”中内容相关的3条合并为1条。

  四是删除2条:由于《促进法》和《实施条例》未对“集团化办学”作规定,因此删除其内容条款;根据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工作要求,删除“机构设立申请提交至审批机关决定受理”的工作程序条款。

  五是重点修改17条:对机构设立、举办者和负责人资质条件、机构名称使用、审批管理、教材使用、办学活动、设置监督机构、资产管理、机构年检、变更、终止注销等方面进行修改。

  六是删除原《办法》4个附件:《云南省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指导标准》《云南省民办普通中小学校设置指导标准》《云南省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指导标准》《云南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设置指导标准》,将原附件相关要求融入《办法》相关条款。

  其中重点如下:

  本《办法》中所称的民办教育机构是指民办的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本科院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由云南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和管理的民办教育机构适用本办法。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教育机构,也不得转为民办教育机构。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但实施职业教育的公办学校可以吸引企业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

  民办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民办教育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执行。

  民办教育机构在招生时,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的内容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应当按照规定出具收费票据。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培训对象签订合同。预收费不得超过三个月或者六十个学时

  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各地应当保障民办教育机构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参加先进评选,以及获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

七、教育企业融资动态

  融资 | 和气聚力完成B1轮融资 火星科学盒完成B轮融资

  和气聚力完成B1轮融资 融资将用于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

  近日,北京和气聚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和气聚力”)完成B1轮融资,本轮由嘉铭浩春领投,顺为资本、学大教育跟投。和气聚力教育科技创始人、CEO洪晓丹表示,融资将用于加大研发投入以及新省份的拓展。

  据了解,成立于2013年,和气聚力是新高考校内服务赛道的企业,旗下品牌“好专业”已搭建起基于学生个性化成长规律的学校SaaS及专业服务体系。和气聚力以省级和区域为单位(B2B),通过SaaS模式为公立校提供新高考选课走班、生涯规划等产品和服务。

  此前9月份,和气聚力正式上线“好专业”校园管理柔性中台(eduPaaS1.0版)。据介绍,相比传统的教育信息化建设手段,针对学校个性化需求进行定制化开发,往往需要数周乃至数月的研发周期。“好专业”eduPaaS可将响应时间缩短90%以上,同时学校成本下降近95% 。

  在SaaS与aPaaS结合下,使用“好专业”的学校在校园管理中既可以使用标准教学教务管理系统,又可以通过柔性中台自定义、快速搭建个性化管理应用。

  截至目前“好专业”eduPaaS和SaaS产品已实现规模化应用,累计服务4000多所初高中学校。SaaS+aPaaS模式,已在北京、浙江、海南等多地学校开始应用。

  火星科学盒宣布完成来自新东方的B轮融资

  近日,火星人科学盒正式宣布完成来自新东方的B轮融资,金额为数千万元。同时火星科学盒正式宣布了与新东方旗下素质教育新品牌——东方创科的合作关系,据了解,火星科学盒将为东方创科提供课后延时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早在“双减”之前,新东方就已经加大了对素质教育项目的投资、收购力度。新东方持续加码看好的素质教育机构,其中就包括STEAM教育品牌火星人俱乐部。

  东方创科是新东方旗下专注于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创新研究与方案提供的教育服务品牌,将提升青少年核心素养作为其目标,通过课程入校和区域,探索特色化实践路径。

  合作的另一方,火星科学盒是火星人视野科技有限公司旗下B端品牌,主要产出STEAM课程产品,一直致力于STEAM课程设计及智能硬件研发,以产品生产、课程体系建设、课本出版、赛事活动、双师系统搭建等方式为全国教培机构提供服务。

  火星科学盒是基于STEAM教育设计以项目研究为中心的课程,每节课程通过制作一个科学发明套件引出任务。课程内容涵盖力学、电学、热学等科学模块,探索奇妙百科,形成直观印象,快速理解科学知识。培养动手能力、促进动作技能的发展、提升大脑的抽象思维能力,培养孩子在数学、写作等多方面综合素养。

  新东方与火星科学盒的合作有迹可循,早在2021年7月13日,火星人视野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法人股东,而后者正是由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100%控股。

八、上市企业最新财报

  财报 | 美吉姆、豆神、学大、科大讯飞等发布2021财年Q3财报

  豆神教育2021年Q3营收1.97亿元同比减少45.80%

  豆神教育(300010 )披露第三季度财报,财报显示,2021年第三季度,豆神教育营收为1.97亿元,同比减少45.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8.61万元,同比增长1346.01%;扣非后净亏损为4001.93万元,同比下降435.32%。

  前三季度,营业成本为4.55亿元,同比下降13.23%;销售成本为9446.94万元,同比减少30.17%,主要系本期本期人工费用降低;研发费用为4440.39万元,同比减少38.45%,主要系本期部分子公司研发人员减少。

  2021年前三季度,豆神教育营收为6.71亿元,同比下降23.82%;净亏损1.95亿元,同比下降110.66%。

  截至2021年9月30日,豆神教育资产总计41.80亿元,较2020年末有所减少。负债合计35.39亿元,其中短期借款3.93亿元,合同负债5.90亿元,流动负债合计30.67亿元。

  豆神教育于财报中表示,豆神目前正加快转型成为校内教育的有益补充,已于2021年8月4日发布“关于公司主营业务转型的提示性公告”,当前各项转型工作都在按照计划平稳推进中。 以表演,朗诵为核心的美育通识课及影视美术作品赏析课已基本完成研发,正积极在各地开展备案工作。

  AI伴学系列产品目前已有两款产品投放市场:豆神语文本及豆伴匠。其中豆神语文本的语文题库、音频播放、窦摘摘抄、手写作文、手写转写、背诵朗读、大屏投影、4G流量模块,以及教材教辅等新增功能 已完成研发,学习规划、作文仿写和批改等功能正在研发中。产品宣传及渠道建设等工作也在按计划进行。

  同时,豆神教育已于10月20日起试水抖音直播,进行豆伴匠产品的销售推广。

  学大教育2021年Q3营收5.7亿元,净亏损同比扩大390.92%

  学大教育(000526 )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财报显示,报告期内,学大教育实现营收5.70亿元,同比减少10.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6600.61万元,较去年同期亏损扩大390.92%。

  2021年前三季度,学大教育实现营收21.52亿元,同比增长1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77.67万元,同比增长47.19%。

  截至2021年9月30日,学大教育总资产为44.64亿元,负债合计34.68亿元,负债率77.69%。

  学大教育在财报中表示,因公司在学科类教育产品的培训时间、培训收费等方面受到“双减”政策影响,2021年7月至9月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有所下降。学大教育将密切关注职业教育类、素质类等行业形势变化,结合实际情况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丰富产品线布局,积极探索和拓展业务增长点,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品牌影响力。

  学大教育在财报中提到,因政策要求于2021年底前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营转非”工作,随着相关文件陆续发布以及公司未来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K12体系及教育相关上下游业务产业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营利性培训学校的投资计划和投资额度等进行陆续优化和调整。

  科大讯飞2021年Q3营收45.49亿元 同比增加55.01%

  10月26日,科大讯飞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科大讯飞实现营收45.49亿元,同比增加55.01%,净利润为3.10亿元,同比增加4.77%;2021年前三季度,科大讯飞实现营收108.68亿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49.20%,净利润7.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1.48%。

  报告提到,营收增长主要系本期教育领域、开放平台及消费者业务、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及信息工程等业务增长所致。科大讯飞表示,人工智能核心技术驱动的战略布局成果不断显现,预计全年的经营会继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

  在2021年半年报中,科大讯飞介绍,其主营业务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教育教学,分别占营业收入的98.01%和1.68%。科大讯飞持续推进“平台+赛道”的人工智能战略,在教育、医疗、智能办公、智慧城市等应用场景,已经实现了源头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的良性互动。

  佳发教育2021财年Q3营收8688.44万元 同比减少25.28%

  近日,佳发教育(300559.SZ)发布了2021财年第三季度财报,据财报显示,佳发教育2021财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688.44万元,同比减少25.28%,净利润为3235.59万元,同比减少40.53%。

  报告显示,2021财年1-9月,佳发教育的营业收入为2.84亿元,同比减少32.61%,净利润为9184.36万元,同比减少46.80%。佳发教育认为,营收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间订单减少,销售收入下降。其次2021财年1-9月,佳发教育的营业成本为1.14亿元,同比减少41.16%,其中销售费用为3568.69万元,同比增长41.09%;研发费用2748.28万元,同比增长33.13%;佳发教育硬报告期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财务费用方面获得971.82万元的收入。

  开元教育第三季度营收2.86亿元 净亏损5808.76万元

  10月26日,开元教育(300338.SZ )公布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第三季度营收2.86亿元,同比减少4.62%,前三季度营收为8.24亿元;净亏损5808.76万元。亏损同比扩大534.36% ,前三季度共亏损1.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亏损5121万元,同比下降195.13%。 截至报告期末,开元教育总资产为14.87亿元,同比增长3.72%。

  据财报显示,前三季度营收为8.24亿元,同比增长22.89%,主要系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趋稳,业务恢复回升所致。

  前三季度,开元教育销售费用为4亿元,同比增加15%;管理费用为2.5亿元,同比增加8%;研发费用为4753万元,同比减少16%;财务费用为3811万元,同比增加104.50%,主要系报告期内新租赁准则 的运用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31万元,同比增幅268.21%,主要系开元长沙园区资产出 售回款和罗建文应收股权款 项回款所致。

  据悉,报告期内,股东张波文减持0.93%股份,共311.57万股,套现2127.4万元。

  行动教育2021财年前三季度营收3.56亿元 净利润同比增长88.71%

  行动教育(605098.SH)于日前发布2021财年三季度业绩公告。

  2021财年第三季度,行动教育营收1.14亿元,同比增长26.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5.12万元,同比增长78.49%。

  2021财年前三季度,行动教育营收3.56亿元,同比增长57.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亿元,同比增长88.71%。

  此前2021年半年报显示,行动教育的主营业务为管理培训、管理咨询、其他收入,占营收比例分别为88.6%、10.45%、0.95%。

  报告表示,2021财年前三季度营收的增长主要系课程及咨询服务销售增长所致。

  2021财年前三季度,行动教育销售费用1.1亿元,去年同期为7700.16万元;管理费用5694.01万元,去年同期为3697.11万元;研发费用2165.38万元,去年同期为1240.2万元。

  美吉姆2021年Q3营收8652万元 同比减少37.93%

  10月27日晚,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Z002621)公布了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报告期内,美吉姆实现营收865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7.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5万元,同比减少96.12%;基本每股收益为0.01元,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4.76亿元。

  此外,美吉姆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61亿元,同比减少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94万元,同比减少62.83%。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1.90亿元,其中管理费用为6311万元,销售费用为2238万元,研发费用为338万元。

  美吉姆2021半年度报告显示,美吉姆的主营业务为儿童早期素质教育和青少年留学语言培训。在儿童早期素质教育领域,美吉姆针对0—3岁儿童开展早教中心的直接经营和特许经营业务,还推出针对三线及以下级别城市、城镇的早期素质教育品牌“小吉姆”。在青少年留学服务领域,美吉姆主要以“楷德教育”为主体开展相关业务,为高中生、初中生和小学生提供留学咨询服务及包括SSAT、托福等留学相关语言培训。

  昂立教育第三季度财报:营收4.32亿元 净亏损1172万元

  昂立教育(600661 )披露第三季度财报,营业收入为4.32亿元,同比下降21.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1172.32万元,同比下降229.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3479.49万元,同比减少482.30%.

  前三季度昂立教育营收为13.33亿元,同比减少0.41%;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57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1274.61万元。

  成本方面,前三季度营业成本为7510.54万元;销售费用为3.48亿元,管理费用为2.05亿元;研发费用为735.39.万元

  昂立教育表示,面对“双减”政策,公司已及时调整战略举措,大力推进业务转型,目前整体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情况稳定。

九、教育企业转型动态

  转型 | 大山教育启动职业教育板块 新东方正式推出对公业务

  大山教育宣布启动职业教育板块

  10月26日,大山教育宣布启动职业教育板块,与广东百校千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广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举行合作签约仪式,三方将在职业教育人才输出、资源整合、学校经营、教学实践等方面进行合作。

  据介绍,广东百校千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部设立于中国广州,专注于职业教育办学、运营、服务、投资,为全国近百所中、高职业院校提供服务。

  “双减”后,曾以中小学学科培训为主营业务的大山教育调整业务方向,陆续对原有直营校区进行调整,关停、合并部分校区,推出山果科学、山果口才、山果美育、山果机器人编程、山果文学素养等素质类课程。

  2021年上半年,大山教育实现营业收入2.16亿元,同比增长96%。在2021年半年报中,大山教育还提到,计划拓展针对高中生及毕业生的艺术学校入学试预备课程,针对儿童及青少年的艺术、体育及编码编程课外个人素质课程,针对高中生及成人的职业教育,及在公立学校提供的校内辅导及课后托管服务。

  新东方正式推出对公业务 发布科教项目OpenHarmony

  10月23日,新东方旗下对公教育服务品牌“东方创科”举办新东方智慧教育解决方案发布会,介绍旗下的七个产品,并推出一系列创新研发的智慧教育成果。

  据介绍,作为新东方新推出的教育服务品牌,东方创科以区域和学校为服务对象,聚焦科创领域,聚合了以寓乐湾、青橙创客、空天创客、火星人科技为主的专家团队进行内容型产品研发,为区域、学校提供完整的学科体系和解决方案。

  现场,东方创科发布了聚焦科创领域的OpenHarmony科教项目。据了解,OpenHarmony科教项目,是基于OpenHarmony开源生态研发,由天启教育开发板、天启IDE及基于天启IDE构建的科创内容体系所组成。

  东方创科副总经理张武伟介绍OpenHarmony科教项目东方创科副总经理张武伟介绍OpenHarmony科教项目

  张武伟介绍,OpenHarmony科教项目将实行“三步走”战略:1.0阶段研发教育开发板及基础课程,在此基础上,2.0和3.0阶段将逐步形成系统的教材体系、课程标准,并植入创意造物、创意编程、物联网、人工智能等课程,打造系统完善的人才培养全链条。

  此外,本次发布会还进行了一系列基于创新研发、产业联合的发布、签约环节。由空天创客与紫微科技、四川省宇航科技发展研究会分别进行签约;新东方东方创科产品总监王浩介绍了东方创科精准教学产品,随后,北京寓科未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刘斌立发布了人工智能教学实训整体解决方案,空天创客创始人兼CEO耿赛猛介绍自研的空天创客共建项目,火星科学盒创始人兼CEO刘扬则阐述了东方创科课后延时服务整体解决方案的具体内容。

  新东方成立子公司东方优选 经营范围包含销售化肥农药

  日前,东方优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东旭,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化肥及低毒低残留农药、农作物种子经营、出版物零售等。

  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4.5%股权。

  新东方成立人力资源公司 经营范围含职业中介活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显示,10月21日,北京新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简称“新远方”),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东旭为新东方在线执行董事、行政总裁。根据企查查,新远方为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由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控股。

  新成立公司新远方经营范围包括职业中介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

十、教育企业经营动态

  机构 | 新东方在线终止K9学科培训业务 瑞思收到非约束性收购提案

  新东方在线宣布终止K9学科类校外培训业务 11月底前生效

  10月25日,新东方在线发布公告称,本集团将停止经营中国内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服务,终止预计于2021年11月末之前生效。此前,新东方在线全资子公司“东方优播”宣布关闭K12业务。

  根据公告,董事会预计终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业务将对本集团截至2022年5月31日止财政年度及后续期间的总营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预计,截至2021年5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按总营收贡献划分,K9业务占K12教育分部约58%-73%。

  瑞思教育董事会收到初步非约束性收购提案

  近日,瑞思教育(REDU.NASDAQ)董事长兼CEO王励弘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收购瑞思教育境内全部资产的初步非约束性提案。瑞思董事会将与其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合作,对该提案进行讨论及评估,并探索符合公司及各方最佳利益的其他备选方案。

  “双减”政策后,瑞思教育曾转型素质教育,成立瑞思少儿中心。截至2021年5月数据,瑞思教育拥有教师5000名、校区525家、累计进入160座城市。而瑞思少儿中心是瑞思教育旗下少儿素质能力成长综合活动中心,主要以少儿素质能力培养为核心,通过多元素质实践活动,为中国孩子提供包括语言表达、社会化素养、科学素养、艺术表现等多领域素质能力成长解决方案。

  10月8日,瑞思教育曾发布公告称,因连续30个工作日股价低于美股1美元,收到纳斯达克退市警告。

栏目介绍

主创团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