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录取场实行全封闭管理,并使用电子计算机调配档案、分析统计、返回结果等。录取工作中,考生档案由材料室统一集中管理,各录取批次均由材料室投档,非材料室投放的档案录取无效。
●录取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凡不属省招办和各招生学校选派的录取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录取场,违者严肃处理。场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省招办统一制发的录取场“工作证”。
●录取场实行“五公开”、“一监督”的制度。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分数线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参加录取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招生政策,模范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处罚暂行规定》。在录取期间,工作人员均不得擅自离开录取场地。
●为维护国家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任何学校不得在国家招生计划以外擅自招生,不得以任何借口录取没有档案材料的考生;任何人不得从档案材料室私自拿走考生档案;未经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定投放的考生档案,其录取一律无效,并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特别说明:由于高考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高考消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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