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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报讯 人头税及排华法集体诉讼行动的原告人数目可能会增加,平权会并且透过举行多个公众咨询会议交代法律诉讼进展,呼吁受害人、家属及其后裔参与平反的法律行动,使事件能够得到公平的判决。 全加华人协进会(平权会)为这宗集体诉讼案,日前举行首次的公众咨询会议,解释有关的法律行动的目的和程序,并且回答与会人士对有关诉讼的疑问。 平权会全国会长郑明美律师表示,今次集体诉讼的目的是平反人头税及排华法,要求加国政府向受害人及家属以至华人社区道歉。同时,在一八八五至一九二三年期间,政府向每位华裔征收了五百元的人头税,总数达到二千三百万元,现在需要发还五百元并加上多年的利息。此外,因为排华法而令到众多华人家庭长期分离所承受的痛苦,政府应该作出赔偿。政府需要拨出一笔款项,成立防止种族歧视的基金会,推广反歧视的教育。 她指出,当时只有华人需要支付人头税,但没有获得如其它族裔的同等对待,例如是入籍及福利等,所以向政府索取赔偿是应该的。如果政府提出一些和解协议,由原告人决定是否接纳,而并非代表律师或平权会的责任。 平反的下一步行动是要进行集体诉讼,据郑明美解释,这是指一群原告人有相同的法律问题或事实根据,且有同一个目标控诉被告,并可以从这群人中选出几位成为代表提出控诉。当时八万一千人支付人头税,他们同样因歧视法例而蒙受损失,对受害人、家属及其后裔来说,此诉讼是共同的法律问题。由于大部分的支付人头税者及遗孀已经年迈,或是没有经济能力控告加国政府,所以集体诉讼可能是唯一争取得到平反的方法。 现时此宗诉讼已有三位代表人,分别是曾付人头税的年届九十三岁的麦长灼、八十九岁的遗孀周坤英及她的五十岁儿子李耀华。他们聘请了艾柏斯律师(MARY EBERTS)及多伦多华人及东南亚社区法律援助中心作为代表,将于本年五月四日向安省高等法院要求批准此诉讼列为集体诉讼进行。 所有曾支付人头税者、遗孀及后裔,均可以成为这宗集体诉讼的原告人。郑明美强调,上述人士是有权选择是否参与此诉讼。过往曾经登记参与人士的名单及资料,需要再度整理。另外,平权会继续举行多次的公众咨询会议,交待诉讼事件及进展,并在报章刊登会议的日期和地点。至于集体诉讼经费是来自“联邦诉讼计划”,而该法律援助中心属非牟利机构,不会收取费用。 她表示,按照正常程序,被告在三十天内应该提交反驳文件,但至今加国政府未有任何响应,反而是想尽办法取消此案,法庭应该不会采纳,所以集体诉讼的机会较大;在此诉讼案中,平权会本身是志愿机构,将会扮演联络的角色,并非集体诉讼成员,不会为该会索取赔偿,但希望上述有关人士向该会联络及登记,以便集合更多原诉人进行法律行动。 会上有人提及为何向安省高等法院提出集体诉讼而非联邦高等法院,艾柏斯解释,因为前者接受集体诉讼并且有案例可循,而后者只接受个人诉讼;两方面的法官水平相若,所以选择安省高等法院。 文学艺术、留学移民、求职应聘、英语学习,尽在新浪网文化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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