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申请办理因私事出境较比几年或者十几年前,确确实实方便多了。接待大厅是扩大了再扩大,限制是放宽了再放宽,手续是简化了再简化,时间是缩短了再缩短。仅举一例,就足以说明。在1992年9月1日前,领取一份申请表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和境外材料,还要排上几个小时的队,犹如抢购紧俏商品一般。现在,您只要凭本人身份证明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就可以领取一份申请表。您要是觉得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远,还可以就近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公安分(县)局外事部门领取。您要是平日忙,没时间,尽可以在您星期六或者中午休息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来一次真正的“私事私办”。
步骤一:领取申请表
(一)携带本人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外事部门或者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申请表。
(二)领取申请表时,请说明前往的国家(地区)和事由,以免领错表格。
(三)领取与出境事由相关的须知或者说明。
步骤二:翻译境外材料
如果您收到的境外证明材料(如邀请函和居住证明等)是外文的,需要到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距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最近的指定翻译公司是:北京双雄对外服务公司。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3号。
步骤三:填写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看似简单,其实不然。一定要认真细致,逐项如实填写。在填写时,必须使用黑色或者蓝黑墨水,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申请人的姓名须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具体项目的填写要求是:
“拼音姓名”,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一致;
“出生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即可;
“婚姻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户口所在地”,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政治面貌”,可以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或者民主党派的名称;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工作单位”,填写全称和联系电话;
“出境事由”,须与申请的事由一致,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被批准的情况;
“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实际情况填写,境外人员的单位和地址用中文填写;
“前往国家或者地区”,填写出境后的第一个国家或者地区。
下次介绍:办理因私事出境护照或者证件的几个必要步骤(二),主要是单位或者派出所签署意见、提交申请和领取护照或者证件。(伍楚 青年时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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