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冬季是漫长的。尽管我很喜欢越野滑雪所带来的宁静致远和心旷神怡,但每次出门进门所必经的繁琐的穿穿脱脱,使得生活中的浪漫潇洒也随之臃肿变形。在连绵不绝的漫天风雪中,我整个身心为之消沉。
五月的头三个星期,在我所居住的城市,往往有着最神奇的季节变化。我曾亲眼目睹路旁的柳树从残雪秃枝演变为绿绦碧树。在那神奇的三个星期里,你如果有兴趣在子夜到花园散步,我保证你能够听到郁金香苗急不可耐往上蹿的沙沙声。因为冬天太长,这里的万物一致决定缩短缠绵朦胧的春天,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夏季。
所以,三周以后,一度冬眠的整个城市就置身于热情洋溢的夏天。一时间,骄阳似火,大街上奔来奔去的许多小车顶上的滑雪板刹那间被自行车或是独木舟所替代。
我是那种读着伤春悲秋的千年古句长大的南方人,于是往往来不及为落红伤感,就毫无准备地被拖进了夏天。
盛夏正午,温度往往不超过二十六七度。空气干燥清爽,通体清凉无汗。
于是我们便可以在阳光下尽情袒胸露背,展示长裙短裤的飘逸潇洒,而又毫无南方盛夏的汗流浃背和油光满面的委琐。
夏天意味着我们可以在黄昏时分驱车郊游,让所有的车窗洞开,让录音机高歌ABBA的金曲,在蜿蜒的乡间小路上急驰,穿过无名小镇,却发现那里正在举行一年一度的某庆祝活动……
加拿大的夏天,因为突然多出来的通宵户外活动而变得魅力无穷。(易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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