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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综合课法制史试题
北京安通学校
2006-11-03 11:51:24 已经有 人做过此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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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本题共2题、4空,每空1分,满分4分)
1.夏商统治者在君权神授的理论基础上,提出了_____和_______的神权法思想。
【答案】天讨,天罚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夏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夏商两代,天命神权观念,一直占支配地位,表现在司法上便是将原始宗教和神明审判相结合,形成“天讨,天罚”的思想。一方面,对于案件的定罪量刑通常通过神明裁判。另一方面,王作为最高的裁判者,出于巩固奴隶制社会制度的需要,把天上的神明裁判和人间的王的裁判合二为一,把“天讨,天罚,王罚”沟通起来借以增强王权。
【考生注意】夏商司法审判,由从重神权到重人事的倾向不断加强,但天讨和天罚思想,仍长期存在历代的司法文化并不断发生影响。本题与西周的“明德慎罚”,“敬德保民”思想联系识记。

2.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____、___制度的形成,标志着封建特权法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答案】八议和官当
【考点分析】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豪门世族集团的势力日益膨胀,享有经济和政治特权,与这种状况相适应,维护世族门阀特权的法律制度――“八议和官当”制度,正式写入法律。
八议制度源与西周时期的“八辟之法”。三国曹魏新律开始将“八议”载入律文,以后历代法律均沿袭不改。“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下八种人犯罪,除十恶“重罪”以外,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判,应将所犯罪状及应议情况奏请皇帝裁决,由皇帝根据其身份及具体情况减免刑罚的制度,犯流罪以下可以减等处刑。这八种人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 、议宾。
“官当“是中国封建法律允许贵族和官僚用官品和爵位抵当徒流罪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封建司法特权原则在法律上的另一具体体现,南北朝时期《陈律》始有“官当”之制,从八议到官当,能够享受减免刑罚特权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官当与八议和赎刑等制度的结合,对于保护垄断当时高官显爵的门阀世族更加周延。
【考生注意】本题考查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门阀世族的司法特权的法律制度。官当制度实施中区分公罪和私罪,“若犯公罪,各加一年当”,此外,“官当”是对“八议”以外的官吏的特殊保护。官当制度确立以后,隋、唐、宋朝的封建法典均予以沿用,明清法律虽未明确规定,但代之以罚俸、革职等一系列制度继续维护封建官僚的司法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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