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6月18日电 2001年高考在即,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今天通报了发生在2000年的两起高考替考事件,通过替考进入北京两所大学的学生被取消了录取资格,替考者及有关责任人受到了相应的处分,再次为高考“闯红灯”者敲响了警钟。
去年高考前夕,黑龙江省宁安市某中学高三一班重读生光惠找到本校高二学生雍良,提出想请其顶替参加高考,并许诺:“每天给1000元报酬!”雍良担心考试时被清出去,当时没有答应。此后,光惠几次找到雍良,谎称:“我父亲已把工作做好了,你只要去考试就行!”
雍良当年想参加高考,但因是高二学生没能报上名,所以也想以此“检验一下自己的实力”,就答应了,并表示:“都是同学,不要钱!”
2000年7月7日到9日,雍良持光惠的准考证进入考场,代其参加了总共5科的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为604分。同年9月,光惠被录取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信息管理系。如果不是有人举报,他至今还会坐在大学的课堂里。
依照有关规定,黑龙江省招考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日前取消了光惠的录取资格,并且作出了“3年内不准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处理决定。而对雍良的处理是:从2001年起一年内不准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同时,有关部门还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宁安市教委副主任、考点主考张星男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监考教师王雅芬、梅淑琴、褚孝艳、孟君、杨久荣、蒋龙凤等人记大过处分。
另一起替考事件发生在黑龙江肇源县。该县考生于均曾在中央民族大学舞蹈专业进修。2000年高考前,于均的亲属找到肇源某校教导主任,为其建立了高三毕业生学籍档案,同年5月,于均以该校高三毕业生身份,参加了中央民族大学的艺术类招生术科考试。高考前,因担心文化课考试达不到录取分数线,于母雇用一名在哈尔滨市从事家教的女青年,代其参加了文化课考试。9月,于均以文化课315分、术科超过录取分数线的成绩,被录取到中央民族大学舞蹈系。
今年5月,中央民族大学取消了于均的录取资格。目前这一替考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待全部事实查清后,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在分析这两起高考替考事件发生的原因时,黑龙江省监察厅驻省教育厅监察室主任李平认为,监考人员思想麻痹,甚至存在“高考谁敢去替考”的思想,特别是在考场上未能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是主要原因;其次,对监考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考试管理工作不到位,在预防措施上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另外,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特别是遵纪守法教育不强,以致个别学生无视考风考纪出现替考。 (文内学生均为化名)(亓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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