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作者:虹影 六月二十一日,我对上海文艺出版社把《饥饿的女儿》告到法院一事,作了简要说明。我要说的已经说了,耐心等法庭传票就行。不料,近十天来,该社“负责人”们,在报刊上数次发表进一步的指控。本来没有必要一一批驳负责人们这些实在说不通的话,而且几位负责人之间互相矛盾:写告状书的那位,说我是“增字改题,另行出版”,另一位负责人承认是他出版时删削,并同意换题。 如果我不回应,负责人们到法庭上还会自己相互吵起来,我那时浪费时间倒也罢了,让上海文艺因为蛮横霸道又愚蠢无知瞎打官司,就太遗憾了。所以,在此提醒他们几句。 上海文艺负责人表示,把《饥饿的女儿》送上法庭,是大义凛然,极为高尚的事,有三条祟高的道德原则: 一云“维护游戏规则”,因为“国内出版业内侵害专有版权的事时有发生。”这话说得太对了!《文汇报》记者邢晓芳报导,这个出版社出的韩少功《马桥词典》、严歌苓《人寰》(与《十八劫》在同一丛书里)和白先勇小说三种,都是在一年内重复出版,而且一字不易。为“维护游戏规则”计,应当也把韩、严、白告到法院去。 《文汇报》说,这是几十年来“首次祖国大陆出现两家出版社与作者的版权纠纷”,此案被“业内人士”视为事关重大,上海文艺想出全国出版界道德表率。 那么为什么独独拿《饥饿的女儿》开刀?有人说是该社负责人们只会“挑软柿子”。我可以告诉这些负责人们,你们的“原则立场”不仅是彻头彻尾的机会主义,而且你们完全挑错了杀一儆万的“榜样”!《十八劫》与《饥饿的女儿》是两本不同的书!一本书被砍掉六分之一,就象活活砍掉四肢,还能活吗?况且砍掉的是五脏六肺。我当时抗议,只是在上海文艺负责人的请求下,为成全他们的“海外作家系列”,才在我有权恢复原作的条件下,同意此书出版。你们拣的是块会砸自己脚的石头。 第二条祟高原则,是“作者应严守合约”。当然。但是出版社也应如此。《十八劫》出版后,我只得到上海文艺四千元人民币稿费。我靠写作为生,写此书花了整整二年,每月166元六角。用上海文艺报酬过日子,早就成了“饥饿的鬼魂”! 负责人说,只印了一次,5000册,仓库现在还压了2000册,因此没有必要按合约“每隔半年结算版税”。这话不知是真痴还是假呆。且不论上海文艺的印数销数真假,“结算”就是把版税与预付款相冲,是正数是负数,都得“结算”,全世界如此。上海文艺自己违约二年了,究竟应该谁起诉谁? 第三条原则,更祟高无比,令人肃然起敬:说是要为广大读者着想,因为“重复出版让读者优劣是非难辨。”据负责人现在透露的“结算”,被该社砍得面目全非的《十八劫》,只售出三千册;我也可以透露一下,恢复全文的《饥饿的女儿》,据四川文艺出版社五月份告诉我,出版才一个月,已印了三万五千册。而且,市场上现在半价盗版,据出版界朋友估计,已有十万册。是否上海文艺砍杀后的《十八劫》更优?看来读者并没有发现此事“难辨”。 或许上海文艺会说,数量不说明质量的“优劣”。据负责人说,砍的标准,仅仅是“技巧上”的,“是以够不够发表水准为原则”。因此,大斧肢解,就是砍得好,砍得妙,不够出版水准的《饥饿的女儿》有幸被砍成够上海文艺水准的《十八劫》。只是读者太笨,不愿买上海文艺优质的书。我看到校样时,立即抗议了砍得太毒,若不是你们谝我,说国内政策不允许这些部分,而且保证我有权恢复原作另行出版,我难道会同意?你们把我当文学青年教训!当时此书已经得到台湾《联合报》九七年最佳书奖,葛浩文教授的英译已经在《泰晤士报》连载。如果你们当时说明,删砍六分之一是帮我改进“技巧”,我会教教你们如何写作! 负责人们,你们欺人太甚!知道吗?你们杀了我的“女儿”!把作者欺侮够了,现在又欺蒙读者!你们都是大作家,只不过明白当作家太惨,会被出版社不留情地整治,所以才争做“负责人”互斗。 读者拿二书对比一下,就可以发现,砍掉的三万一千字,一是文革武斗,二是三年饥荒,三是性爱描写。上海文艺负责人说没有砍那么多,你们自己印的字数还能假? 究竟为什么要捏造政策任意砍削,反过来告我“增字改题”?究竟为什么同是负责人,说话完全相反?上海文艺最好弄弄清楚再上法庭。不过网上已有不少读者评语,不妨抄“博库”的两段: “上海文艺挥刀自宫,可叹。” “就打这个官司!出版社对作家的压榨太过份了。奸商!!!” 看来读者们已经在教上海文艺负责人如何“辨认是非”。 附言: 为了上海文艺告状方便,我留下我的电子信箱:chhyzhyh@yahoo.co.uk 还有联系电话传真:0044-20-8646-5686
|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