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不造假古董--有关方面解释遗址公园新规划
http://edu.sina.com.cn 2000/07/21 新民晚报
本报讯:不久前《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方案》在京通过专家评审,遂有报道称将“新建圆明园遗址公园”,并“恢复历史风貌”。有不少读者表示了异议,认为不应该兴建“假古董”,作为“勿忘国耻”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保存遗址现状。为此记者采访了编制规划的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关人士说,这中间有误解。
这是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首次同意接受新闻界就圆明园事宜的采访,并由主持《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方案》的高级工程师吴淑琴作出具体解释。吴淑琴说,最为公众熟悉的圆明园标志性建筑遗址“西洋楼景区”,绝不会大兴土木重新建造,而且圆明园遗址公园内的其他建筑遗址,也是秉着“能不恢复就不恢复”的原则进行整修保护。
由于圆明园遗址荒芜已久,遗址内还有六百多户居民、十四家厂,甚至还有儿童游乐设施等,对圆明园遗址造成的破坏越来越大。公众呼吁,再不保护,圆明园遗址将面目全非。所以,北京市政府委托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保护圆明园遗址公园作出新的规划方案。其实,圆明园遗址公园的名字早在一九八三年就定了,并从这个名字也确定了公园的性质只可能是保持遗址状况,不可能恢复旧日繁华这种“历史风貌”。而这次规划原则是以保护为前提,整体保护,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其具体要点是:一、动迁遗址内的居民、单位以及与遗址氛围不符的游乐设施;二、对建筑遗址进行清整,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保护措施;三、恢复园内的山形水系和植被;四、恢复园路、桥涵和少量功能需要的亭、台、轩、榭、值房、作为出入口的圆明园和长春园的大拱门,以及今后用以陈列圆明园文物的“含金堂”。
通常被理解的圆明园遗址其实由圆明园、长春园、万春园这“老三园”组成。新规划的遗址公园占地面积四千五百八十九公顷,比“老三园”增加了一百多公顷。这使公园分为两大部分:一、“老三园”遗址里不作新构思,不造新景;二、新增的一百多公顷环绕遗址外,主要作为绿化园林以及一些附属的餐馆等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并且对新建筑的高度、色彩等都要求与圆明园氛围一致。(记者林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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