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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之死(上)


          作者:宝玉还泪
http://edu.sina.com.cn 2001年02月09日

  永安,这是一个多么可怜和偏僻的地方啊。我曾经在那里死过一次。我把我青春的躯壳扔在了那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现在我常常想起这个地方。那时候我年轻,过于神经质,容易被伤害。我想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去,一个我从来都没有到过的地方去,把我生命的一部分消磨掉。我还希望从那个地方出来以后,我会重新迈开步子,回到人们中间去。

  我是在夏至日后的第一个星期天动身去永安的,我选择这个时间有自己的理由,我想在永安呆上五个月,在秋天树叶开始大面积掉落之前离开那里。这种想法后来被证明是幼稚的,如果我在春天或者秋天到永安去,情况也许会好一点。

  永安真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好地方,惟一的三户人家分散在三个不同朝向的山谷里,人们老死不相往来。我住在朝东的那户人家里,早晨,阳光可以一直照射到我的床头。站在窗前,可以看见巍峨的括苍山脉,像头狮子耸立在左前方。它是如此遥远,你简直不能相信永安坐落在它的中心地带。叶家渡是离这儿最近的可以称为村庄的地方,从这里步行过去要四个小时。

  在永安的第一周,我的生活简单而丰富,就像我梦想的那样。我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洗脸刷牙,然后活动一下身子。永宁的溪水清凉可口,每次我刷牙的时候总要忍不住咽下几口。早饭是烧得稀烂的米粥,它对我那脆弱的常常患病的消化道来说,倒是一种难得的安慰。晚上照明用的是松明,在松明微红的光线下静坐,有一种似梦非梦的感觉,往往是我还捧着书,斜靠在床上,就迷迷糊糊地睡去了。这真是一个好地方,我要在这里好好地生活,和陌生的人们好好相处。我还准备去搜集一些遗落在乡间野岭的民风民俗。然而,我不知道,这是一项多么复杂的工作啊。

  也许是因为旅途劳顿,头两个晚上,我睡得又香又沉,如果不是房东扛朱锄出门的声音惊醒了我,我一定会一直睡下去。第三天晚上,我发现了零零星星的蚊子,他们在我的身体周围飞来飞去,试探性地落下,又迅速地飞走。到了第六天晚上,蚊子越聚越多,像黑压压的战斗机群。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蚊子,它们体型细小,三角形的翅膀似乎刚刚长成,可是嘴巴却针尖一样硬。它们在我的耳边嗡嗡地叫着。终于,它们发现我软弱可欺,开始劈头盖脸地叮过来,它们疯狂地折磨着我,使我无法入睡。后来我用毯子和衣服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只留鼻子露在外头透气,才好不容易睡去。第二天早晨醒来,我发现鼻子已被叮得又红又肿,像只烂番茄。这倒不是一件大事情,但足以让我感到尴尬。我向女房东借蚊帐。她见我这副模样,表情很不自在,连连说帮我想想法子。从她的目光中,我隐隐感到一种轻蔑。女房东说,永安空气新鲜,溪水清爽,蚊子很难生长繁殖,即使有也仅仅寄居在竹园里。他们山里人从来不挂蚊帐,也不怕蚊子叮咬。她吩咐小儿子陪我去认识一种叫艾草的植物。可是九岁的小儿子一天忙到晚,打野兔、捉鳖什么的,根本顾不到我。直到后来我卧床不起了还不知道艾草是种什么样的植物呢。

  白天,我一半时间用来看书,偶尔也写点东西;另一半时间我干活去。男房东让我每天砍倒五颗松树,把它们锯断,劈成木柴,并用篾条捆起来堆在院子里的空地上,以待冬天取暖之用。木柴越堆越高,不久就挡住了早晨照射进我房间的阳光,这让我难受。后来,我在房屋后面的山岗上整饬了一块平地,把木柴搬到那里去。这样过了半个月,我的手掌长起了硬茧。我常常把双手举到头顶,对着太阳观察这些半透明的硬物,它们使我原先的双手开始朝着另一个方向发展了。

  打野兔是我向往山里生活的另一个原因。在慢慢地熟悉永安周围的地形以后,我向房东的小儿子提出了自己的愿望。我尽量使说话的口气委婉一些,以便即使遭到拒绝也不至于太难堪。我说能否允许我跟他一道到山上去,我可以帮他打手电筒,提猎物,甚至,必要的时候我可以背他走一段路。头几次,他说什么也不答应,往往是没等我把话说完就转身走开了,他说我这个人怪模怪样的,会把野兽吓跑。我有点吃惊,想再跟他商量一下。然而他再也不愿意说话。后来,夏天快要过去了,我整天卧病在床,我才明白,小家伙讨厌的是我身上的香皂味。虽然到那时,我已无法跳到小溪里洗澡,小家伙也终于答应带我打野兔去,可是我哪里还有力气啊。

  我从来没有像在永安这样感到安宁。我呼吸舒畅,脚步轻快。在永宁最初的日子里,我忘掉了过去,也忘掉了自己是另一个世界的人,最终还要回到那个世界去。房东们——男主人、女主人以及他们的三个儿子都不喜欢说话,也不是很好客。他们对我有一种好奇,但又从来都不说出来,只是远远地观察着,好像生怕惊动了我。对我的一些有别于山里人的举动,比如牙刷刷牙,跳进溪水里洗澡,哼几段曲子,等等,他们都装作没看见。他们的一些生活习惯,比如手指刷牙,瓦片当手纸,从来不洗头,等等,换到以前,我会觉得不可理喻甚至难以忍受,但是现在我不那么想了。另外,我出门看天,走路看地,从来不东张西望,这是为了避免给他们一个窥视者的丑陋形象。我也从来不问他们关于风俗的问题,我觉得那是相当愚蠢的。我得首先学会在这里生活。我要让风俗慢慢朝我走近,慢慢贴近我的皮肤,最后渗透到我的骨髓里去。我要向他们学习。他们是孤独的,然而他们是那样的顽强,那样的坚定,把生活当成一种实实在在的乐趣,这是多么不简单啊。

  喝酒是主人们忘掉一天的劳累,享受生活的时刻。每天太阳西沉,他们就把桌椅搬到门前的空地上,端上自己酿制的糯米坛子,开怀畅饮。下酒物往往是野兔肉,有时候是麂肉、野猪肉。打不到猎物的季节,他们就用油盐炒过的鹅卵石下酒。他们吮吸一口鹅卵石,然后眯上双眼美美地喝上一口酒。这些鹅卵石,因为经常用油盐翻炒,经常被嘴唇吮吸,已经变得乌黑油亮了。他们喝酒的时候,我往往有一种失落感。我生来不能喝酒,只要我一沾酒,全身就会发起又痛又痒的红斑,随后肝部开始疼痛,并且会长久地持续下去。我很想喝酒,并且喝醉,陷入一种清晰的梦幻中去,把忘记与遗忘、把生与死的界限缝合起来。然而,我只能远远地看着他们喝酒。他们早已忘却了我的存在。起先,他们把酒倒在乌亮的木勺里喝,后来,他们兴奋地跳起来,把桌子掀翻,把空木勺全部仍到小溪里,看木勺像小船一样漂走。他们抱着酒坛子,开始唱歌,各种各样的歌。我记得其中一首他们经常唱的,歌词大意是:啊,多么快活,我们站在河边歌唱大地丰收,美丽的姑娘从麦田深处朝我们走来,她的笑脸像麦粒,她的眉毛像麦芒,我们请她坐下来喝碗酒,她说,天快黑了,前面有个人在等我。他们的歌声像敲破锣似的,但是歌词吸引了我。歌词里透出来的那股味道使我很不好受。有一次,我就这样不好受着的时候被主人看见了。大儿子和二儿子醉醺醺地过来把我拖过去,一定要我也喝几口。我连连摆手,打算解释几句,可是大儿子乘机扭住我的胳膊,二儿子捏住我的鼻子,男主人顺手把酒灌进了我的喉咙。真像一把火哪,从我的嘴唇烧到咽喉,烧到胸膛,烧到胃里,整个五脏六腑都被烧焦了。我为此躺了两天,并且开始拉肚子。虽然第三天我总算能从床上爬下来,我还是明显地感觉到我的健康已经明显不如以前了。真糟糕啊,还有那有多的日子呢。我忧心忡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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