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阿城讲故事,就会觉得他的人比他的那些小说《孩子王》、《棋王》、《树王》还要精彩。看着他在你面前端坐,一袭白色中式长衫、平头、大而圆的眼睛隐藏在镜片后面、手里时刻拿着一杆烟斗,你会觉得他像一个师爷,可等他一开始说话,便又像一个活生生的故事大王了。
在没见到阿城以前,有次在南京一个朋友家,他家住底楼,只听到他对面三楼的一个窗口不时飘出一阵阵女人的哄堂大笑声。正觉得好生奇怪,朋友告知是阿城从美国临时溜回来,他没想到南京有这样一批历害的女人(大都是文化圈里的),她们轮流作东,从早饭到晚饭都始终盯牢阿城让他讲故事。面对这同样的一伙人,几天下来,阿城被折磨得神情黯淡。那些女人却脸红红的,心满意足地回家了。
上海没有这样拉帮结派的女人,上海的女人大都比较斯文。所以,在阿城最近又一次回国来到上海,与复旦大学谈一件用电脑编一部什么词典的事的时候,他就明显散淡多了。每天早晨可以睡到十点钟,等着朋友的电话,约好晚上是去湖心亭喝茶还是找哪个朋友一起吃饭,等到阿城肚子填饱后,他就会自己来了精神,抽两口烟,慢条斯理地说起来。这时候随便你问什么,他都能说出各自不同的道道,有虚有实、每个里面都有小小的高潮、让你意外、摆点小噱头,这些都是阿城的拿手好戏,听得你不知云里雾里,他就会很开心的暗暗得意。
用阿城的话说这是“催眠”,他用他的叙述把人催眠。你会不由得觉得这年头像他那样知识全面又会把故事讲得这样好听的人实在不多见了。
阿城在美国呆了近十年,但他写的东西很少,大概都从嘴皮子里溜掉了。他眼里看到的美国也特别有意思。他说那里西部的房子几百美元就可以买一幢下来,里面家俱什么都有,当地的年轻人都远走高飞了,只留下一些老人,要是你耐不住寂寞住在那里尽管衣食无忧,也会发疯的。
阿城自己是住在洛杉矶,那里的天,真的是蓝得叫人发晕;西海岸的空气,也真是新鲜到一吸入肺部就想歌唱,想发癫,想幸福地去寻短见。也许,他选择洛杉矶也许是因为他以前一直住在北京,北京和洛杉矶是有些象,也许是他为人一贯的随意,他喜欢随意,喜欢车到山前必有路的感觉,喜欢一路的见意外之人遇意外之事,以丰足他那本已十分丰足的人生。
阿城在美国没钱的时候,曾经喜欢打不动脑子干活的短工,这样回家后仍可以精力充沛地想自己的事。比如送送外卖(给迈克·杰克逊家送过,觉得他要养那么一大家子人很不容易)、给富有但又空虚的人家在几个小时内用颜料喷过去,把花园里的花全部改变色彩,或者下午花两个小时带两条像驴那样高的大丹麦狗出去散步,那家的主人是搞电脑程序设计的,每天回到家都有电脑控制的设施自动为他服务。阿城说那人变得像呆子一样。
在美国他还看见旅馆里的蒙面大盗的胡须从遮住脸的丝袜里钻出来、美国人吃饭是冷冰冰的没有乐趣地隔着距离,不像中国人对吃饭是怀着恭敬之心的:头朝下往前倾……这一切听来都特别有意思。看多了也听厌了很多人去了美国写出来的个人奋斗史,阿城的话让人耳目一新,他总有和常人不同的看事角度,留意常人往往忽略的细节。
阿城的样子看多少年也不会变,到哪都处变不惊、把自己的生活按排得有滋有味,潇潇洒洒,他写电影,也做过把拉圾场的旧车子改装成漂亮的古董车的事,拿出去一卖竟卖了一年房租的价钱。谁也想不到他修车的本事就是从一本简单的书里学来的。黄昏时候,他还到一个台湾人那里买手擀的皮子包饺子,品尝一下乡情。
阿城说他当年去美国,一是因为那里人少好混,还因为他在北京呆不下去了。各地来找他的人太多,他曾一天创下下十六次面条的纪录。他的关系在街道,居委会的老太还不让他关门,怕他在里面做什么坏事。
以后他还会多回北京,哪里有钱赚就去哪里吧。
阿城说这些话的时候,表情很让人同情。那安安静静、瘦瘦的脸上,一对大而圆的眼睛在镜片后面显得很坦诚、实在、可爱。也由于这对眼睛的缘故,他现在不能喝酒了,他说一喝酒,眼压增加眼睛就会突出来成动画片了。听他这样随便说下去,真觉得每句话都有意思,连脑子都不用动了,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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