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邓斯,男,21岁,大四,未婚,目前还没有女朋友。我怎么觉得象征婚广告。不好意思,话题扯远了。对了,大家习惯叫我灯丝。
大四的课程很少,觉得无聊的时候我就躲在宿舍玩电脑游戏,我们宿舍的三个小子先后恋爱去了,张曼说:“打发时间的最佳方法就是去恋爱。”他的话立刻得到了另外两个人的赞同。
我本来也加入他们的行列,让我们108宿舍消灭光棍。但是他们三个极为反对,张曼威胁我说:“这样谁打扫宿舍!”宿舍的卫生重要还是朋友的幸福重要?
他们一脸不屑的说:“你不是有林潇潇那个丫头了吗?,把那个丫头哄过来,卫生问题和幸福问题同时解决,这不是两全其美吗?”结果留下我一个人空守宿舍。
我以前会上两节课逃两节课(我们的课是两节两节连在一起上的),上半天偷懒半天,出席一天休息一天,日子过的本来就快,这样上一半逃一半,转眼就大四了。
我有好几次想结识女朋友,谁知道张曼他们开口闭口就一致咬定我有女朋友,害得那些本来对我有点意思的美眉慌落而逃。
林潇潇,都是这个丫头惹的祸。
大一刚开学的时候,本来有不少美眉围着我,包括一个师姐频频放电给我,让我错以为春天又来了。
有一天,放学的时候我乐的跳起来,我已经想好约谁一起吃饭看电影,我正准备冲出教室门口的时候林潇潇竟然从后面死死的抱住我,我着急的喊:“放手,快点放手,你这样一闹,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结果不用半天,全系误以为她是我初中高中大学的女朋友。我真的想死掉,我的春天已经不止一次死在她的手下。我估计大学四年也完蛋了。
我依然记得初中的第一节课,老师点名,我听到了“林潇潇”这个名字天真的以为是一个大家闺秀,当我转过头打量她的时候,她给我做了个鬼脸。
这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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