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大学校园是一个充满着温馨与希望的地方,校园爱情也是一直在大学生中经久不衰的话题。但是近日,成都某高校两名学生只是因为在教室里有了拥吻的行为就被校方开除。事情的起因是什么?又是如何发展的呢?你对此事件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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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两大学生教室接吻被勒令退学 |
·事件回放 |
5月9日晚上6点多钟:罗莉娜和刘力伟各自看了一个多小时的书,有点疲倦的刘力伟和罗莉娜渐渐放松——拥抱、接吻,不知不觉顺势躺在地上。他们不知道,这一切都被学校监控室的录像设备录了下来。他们更不知道,一时冲动的“倒地”,成为学校“定性”时的关键情节……[全文][评论] |
3天之后:刘力伟和罗莉娜被请到了院领导办公室。两个“犯错”的大学生认真地交上了检讨书。 |
5月22日:刘力伟和罗莉娜的家长突然接到电话,让他们过来协助教育。 |
5月24日:学院依据规定作出了给予他们勒令退学处分的决定……[全文][评论] |
·质疑:拥吻=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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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处女膜不能说明问题 |
罗莉娜在母亲的陪同下,来到成都一家医院检查处女膜。结果是:处女膜完好无损……[全文] |
学校认为处理证据确凿,事实清楚,适用规章得当,决定维持原来的处理意见……[全文][评论] |
学生:接吻有什么错 |
他们能理解学校的苦心,但是接吻有什么错呢?“婚结得,为什么吻不得?”……[全文][评论] |
·争论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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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人的举动是否可以被认定为“非法行为”? |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配偶关系的男女同居或发生非婚性行为是个人私事,法院对此不再理会。即使他们两人在恋爱过程中发生了关系,你只能指责他们不很道德……[全文][评论] |
二、校规大于法?学校有什么权利开除他们 |
既然法律已经明确说明了问题,那学校的这个“非法行为”又是怎么得来的呢?
“拥抱、接吻”,根本算不上“性行为”。学校这种做法显然是与法治背道而驰,甚至可以说是荒诞的……[全文][评论] |
三、学校的这种教育方法是否合情合理 |
南京理工大学应尔玉教授表示,平时在校园里看到学生的亲热行为,的确有些看不惯。在公众场合,无论学生还是教师,都应当保持理性,这是对他人的尊重。但仅仅因为接吻,就认定是“非法性行为”并将学生开除,太过简单粗暴……[全文][评论] |
·媒体报道: |
《中国青年报》:南京一大学生的来信:
大学生情侣应该去哪里接吻? [评论] |
《新快报》:选择校园生活就要接受接吻不便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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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都市报》: 用计划调整大学生的欲望? [评论] |
《江南时报》:对于学生的“出轨”举动
学校应以教育引导为主 [评论] |
《大众日报》:谁是学校与学生间的裁判 [评论] |
《中国青年报》:大学生接吻被退学
非法性行为岂由学校任意解释 [评论] |
就此事件新浪校园推出“大学生情侣应该去哪里接吻?”调查,来参加吧!>>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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