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更名与教学调整时期(1958—1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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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 18:56 新浪校园 |
外交学院的办学任务,是培养初级和中级的外交干部。1957年以后,由于外交系统的初中级干部人数接近饱和,所以从1957年新学年起,学院根据外交部的指示,对培养对象作了调整,当年暂时停止了从高中毕业生中招收本科新生,扩大选调青年干部入学培训。 1958年1月17日,外交部在向周总理、陈毅副总理的请示报告中提出:扩大学院培养、训练干部的范围,“建议将外交学院改为国际关系学院,其任务主要是轮训外交部和其他涉外部门的干部,培养国际关系方面的师资、初级研究人员和记者、编辑等人员。国际关系学院成立以后,现有各涉外部门的干部学校可以考虑适当合并,以便集中力量和财力物力,办好国际关系学院方面的干部训练工作。”“国际关系学院的学生来源,除主要从各涉外部门干部中选拔外,还可以根据需要招收一定数量的大学毕业生来培养。”这一请示经中央批准后,1958年8月1日,外交学院正式改名为国际关系学院。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陈毅同志为学院题写了校牌。1959年9月,外交部决定并报国务院批准,任命陈辛仁同志为国际关系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 根据1959年2月14日外交部批复的学院《组织机构调整、院领导分工及人事配备的意见》,对学院进行了了调整。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恢复了教学科研处以加强对全院教学科研工作的领导。将已下放到系的各教研室改由院直接领导。撤消原来两个系的建制,成立一、二、三部:将原国际关系系专修科改为一部,负责轮训在职干部,提高其政治、外事业务水平,学习期限为一年;原国际关系系业务专修科一、二年级,专修班三年级,原属院部的机要专修班,外交部转来的文化补习班等划归一部。外语系改为二部,负责提高在职干部的外语水平,学习期限为二年。国际关系系本科改为三部,负责培养高中毕业的青年学生,学习期限为五年。此外,增设了德、西、日语教研室和阿拉伯语教研室。 在课程设置上,根据部党委1月28日和6月3日两次会议的指示精神,增加了外语课的比重;紧缩了外交业务课和政治理论课;为加强中文学习,确定汉语为必修课,学习期限定为3年。 为进一步明确办学目的,1960年11月29日,外交部在给陈毅副总理、周总理《关于国际关系学院改为轮训在职外交干部学校》的请示报告中提出:为“适应国际形势和外交工作日益开展的需要”,“便于集中现有的教学力量,大力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效果,培养出大批的、真正合乎规格的中初级外交干部”,“建议将国际关系学院改为专业干部学校,着重轮训在职的外交干部和培养新调来的干部,同时接受一部分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的学生入该院学习外交业务”。此件经报中央批准。 1961年4月,外交部党委讨论通过了《关于执行总理批准国际关系学院改为轮训在职外交干部学院的具体意见》,就学院办学的方针、任务、规模、组织机构、教材的编写、轮训在职干部课程的设置和要求等,都提出了具体意见。同时提出:为适应学院性质的变化,加强对学院的领导,请陈毅副总理兼外长兼任国际关系学院院长。 1961年10月5日,在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13次会议上,批准外交学院恢复原校名;正式任命陈毅副总理兼任外交学院院长,陈辛仁为外交学院副院长。 在陈毅副总理的直接关怀下,学院经过教学调整和整顿,形成了外语教学和学习的热潮,学生的外语水平有较大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