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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自我救赎:偷了同学电脑 4年后自首

http://y.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19:33 21世纪人才报·大学周刊

  4年前他顺手牵羊偷走大学同学一台电脑,当时无人报案,也无人追查。4年后的今天,早已物是人非,他却投案自首……这4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什么使他幡然悔悟?是什么使他良心发现?甘愿主动承受牢狱之灾。近日,在南京玄武区法院刑事庭上,曾经是南京某名牌大学学生的曹平向记者讲述了他的自我救赎历程和4年来的坎坎坷坷……

  顺手牵羊

  2001年,南京某名牌大学宿舍楼,刚办完退学手续的我推开了311室的房门……

  因为一心想创业发财,当时上大一的我已经在学校办好了退学手续,准备当天就离开学校。本来我住在315室,这次去同班其他同学住的311室,只是想打个招呼,告别一声,却发现同学们都去上课了,屋里空无一人。我顺手带上门,那一瞬间,我看到桌子上摆的一台

笔记本电脑

  那时候什么都没想,我重新推开门,抱着电脑离开了寝室。在身后门响的那一刹那,我有些迟疑。不过想到自己以后创业可能用得着电脑,也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出了校门后,我带着电脑和行李直接回了家,告诉父母,电脑是自己打工赚钱买的。我的话让善良的父母很快打消了对电脑来历的怀疑。

  痛苦挣扎

  事实上,那个电脑我一直不敢拿出来用,我无法逃避自己的罪恶感,看着它我心里就堵得慌。后来我干脆把它拿给了表弟。希望能“眼不见,心不烦”。

  笔记本电脑不在眼前,罪恶感却并没有随之消失。

  我总会不自觉地想起那天早晨发生在311寝室的事情。那种感觉,就像有小气泡从水底慢慢升起、慢慢变大,然后在水面上剧烈沸腾。这种“沸腾”灼得我心痛,让我无暇打算未来,让我自己把自己当成了“罪犯”。一听到人家提起“警察”两个字,心情就特别紧张。

  在家每天没事做,我觉得自己用了太多的时间去想那件事,于是我决定去北京“找机会”。

  到了北京,因为没有文凭,又心虚得不敢用身份证,只能靠老乡介绍到一个建筑工地上做钢筋工。整天爬高上低的,辛苦又危险。

  工地完工后,我又辗转到河南一家修

高速公路的工程队做小工,那里每天有10元钱的报酬。就这样,我辗转在各个城市众多工地间,希望用身体的疲惫麻木自己,让自己忘记那件事。

  反正,4年来,只要我认为可以摆脱那个阴影的尝试,我都愿意去努力。但不管身在哪里,那种罪恶感都如影随形,只要一躺下,我的潜意识就会提醒我:我是个小偷,说不定现在正被通缉呢!

  我总觉得警察在抓我。平时我为了隐藏行踪从不和工友们多说话,他们都不知道我是哪里人。2002年春节,一个工友对我说:“小曹,你家是哪里的?过年了也不回家看看?”我装着笑脸对他说:“我和家人不和,不想回去。”说罢便扭过脸去,眼泪却禁不住流了下来。从我离开老家那天起,再没和家里联系过。我平时埋头干活从不张扬,本来是为了不引人注意,但却赢得了一位姑娘的青睐。她认为我忠厚,老成持重,主动帮我洗衣服,暗示要和我交朋友。面对姑娘的好意,我又激动又痛心,考虑再三,我觉得自己是个罪犯,不能害了她,硬下心来回绝了她。回到住的地方,我用被子蒙上头,流了半天眼泪。

  自我救赎

  重重的压力让我痛苦万分。闲下来的时候,我问自己,我这样逃跑值得吗?2003年春天,我决心投案自首,把前事做个了断。但有两个理由让我放弃了,我怕给还在上高一的弟弟造成不好的影响;不敢面对昔日的老师和同学。

  此后,我进了江阴一家小厂。我的踏实、谦虚赢得了老板的器重、同事的尊敬和一名到厂里实习的

女大学生的芳心。我再也不想一辈子提心吊胆地生活在角落里,连身份证都不敢用了。去自首的念头越来越强烈,今年7月7日,弟弟高考顺利过关的消息刚刚传来,我就从工厂辞职来到南京。

  7月10日凌晨,我在家人的陪伴下,打车直奔派出所。4年后,我终于又回到了这里,我知道,只有接受惩罚,才能换回我合法的公民身份,堂堂正正地做人。

  说出了藏在心底的秘密,曹平感到少有的轻松。取保候审的日子里,曹平口袋里的钱越来越少,为此他不得不再三催促法院尽快开庭。惹得法官向他投去奇怪的目光,因为从没见过这么心急的“被告人”。

  2005年12月,曹平期待了很久的结果终于来了:法院审理后认为,当初被曹平盗走的电脑经评估价值7600元,念在他主动投案自首并且积极退赔赃款,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煎熬终于结束了。”在法庭一个僻静角落,曹平轻松地对记者说。

  对话曹平:“往事不堪回首,但我还有机会!”

  记者:你知道笔记本电脑被盗那位同学没有报案吗?

  曹平:后来警察告诉我,当时其他同学下课回到寝室时,电脑的主人马上发现电脑不见了,他开始以为只是哪个同学未经他同意借走了电脑。几天后,他才发现不对劲,不过没报案。正因为他这样的举动,让我更加不安。现在我只想真心地对他说声:“对不起”。

  记者:对法院的判决有什么看法?

  曹平:法院的判决结果已经比我预想的好多了。虽然为了自首,我辞去了江阴的工作;自首之后,女朋友也因为接受不了我曾经盗窃的事实,对我的态度有些游离。但付出这些“代价”,我并不后悔,我觉得比起自己以后的生活,这些都是值得的。我可以堂堂正正地做我想做的事情了!

  记者:以后有什么打算?

  曹平:经过这些事再回到当初的起点,心里已经没了当初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我现在只希望能找个适合自己的工作,为社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尽管我的往事不堪回首,但我仍然有机会! (作者:曾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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