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开始 |
2006年6月10日--6月25日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系统(www.legalinfo.gov.cn)正式开通,同时为报名人员提供司法考试报名表下载服务。以下省(区/市)实行网上预报名(24个):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仅西宁实行网上预报名)、宁夏、新疆。以上24省(区/市)考生参加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查看司法考试公告全文 评论 报名须知
·报名流程
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查看更多规定 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交如下材料: 1、网上预报名成功后系统反馈的网报号。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4、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报名时采用数码照相的方式摄取照片。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西、海南、重庆、云南、陕西、新疆等地考生不带照片。5、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6、报名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7、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 注意:各地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不同,更多详细信息请点击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网站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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