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开始

  2006年6月10日--6月25日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系统(www.legalinfo.gov.cn)正式开通,同时为报名人员提供司法考试报名表下载服务。以下省(区/市)实行网上预报名(24个):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仅西宁实行网上预报名)、宁夏、新疆。以上24省(区/市)考生参加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查看司法考试公告全文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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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

  ·报名流程
  阅读报名须知-->阅读报名条件-->阅读报名材料-->选择证件类别和输入证件号码-->填写报名表-->注册成功
>>详细

请在此选择证件类别和输入证件号码 注意:* 表示必填项,数字应为半角字符
浙江报名考生请点此处

证件类别:

* 证件类别为军官证或士兵证时,请将证件的全称都输入(例如:装文字第54010016号)

证件号码:

* 填写数字时请用半角字符输入;
    

2005年报考过的考生只需输入证件号码,系统会自动调出您的报名信息,请核对信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查看更多规定


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交如下材料:

  1、网上预报名成功后系统反馈的网报号。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4、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报名时采用数码照相的方式摄取照片。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西、海南、重庆、云南、陕西、新疆等地考生不带照片。5、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6、报名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7、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

  注意:各地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不同,更多详细信息请点击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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