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师资格考试出台新规定 取消多项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30日 12:00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 (记者符樱通讯员马婷)昨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费时,不得再另行收取面试费、试讲费、《教师资格证》工本费等其他费用。

  通知指出,教师资格考试包括两项内容: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和专业技能(教育、教学

  能力)考试。理论考试费每科25元,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省教育考试院收取;专业技能考试费每人100元,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收取。

  物价部门强调,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者、符合教师资格学历者、在职教师、离(退)休教师等,按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相关部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资格考试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1,700,000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