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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0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 14:08   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

各县(市、区)人事局、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13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名组织与报名地点

  我市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组织。市直报考人员由主管部门或单位审核同意后统一到市财政局会计科报名;各县市区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人事局、财政局负责组织,报名资料由各县市区人事局、财政局审核同意后于7月3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

  咨询电话:

  烟台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6683247

  烟台市财政局会计科 6688003

  二、报名时间

  我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07年6月22日至7月3日。

  三、几点要求

  (一)今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的职称外语条件,严格按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要求执行,请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严格按照省文件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齐全、真实,符合要求。

  (二)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上报资料包括: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料原件、《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情况表》(用Excel制表并报盘)和《高级会计师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征订单。

  (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可在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职称专家”栏目下载。

  附件:鲁人办发〔2007〕130号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高级会计师 资格 考试 通知

  烟台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6月20日印发

  山东省人事厅

  山东省财政厅

  鲁人办发〔2007〕130号关于200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0号)要求,现将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从事财务会计或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2〕36号)、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15号)、《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的要求,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勤政,爱岗敬业,有效履行岗位职责;

  2.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规定的考试成绩,并在有效期内;或符合《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4.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或符合《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规定的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条件。

  (二)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会计师或经济、统计、

审计等相关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考评高级会计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4)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又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所学专业应是财务会计或相近专业,在取得学历后要继续从事财务会计工作3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上述第2、3项中规定的相应资历要求。

  2.不具备上述学历或任职资历要求,但确有真才实学,取得会计师等资格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且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至少有2年度考核为优秀,并同时具备下列(1)、(3)或(2)、(3)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的,可破格申报考评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其中获得设区的市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考评:

  (1)承担省级项目(课题),并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者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省或设区的市范围内推广。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教学、科研成果获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政府组织评审的二等奖(或三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两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3)在省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财会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3000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财会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一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或者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者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财经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

  (三)因考试替考和评审材料弄虚作假,在以前年度考评中被处取消申报资格的人员,在规定年度内不准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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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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