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 15:09   黄山市财政局

  各区县财政局、人事局、黄山管委会计财处、政治处、驻黄及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考〔2007〕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及报名时间: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5月17日、18日举行。

  我市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双休日不报名)

  各区县、黄山管委会会考办应在2007年11月30日前向市会考办报送本地考试报名基本情况。

  二、 报名条件: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人员1、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1、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位。考试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三、港澳居民参加考试问题

  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也可根据上述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报考相应级别的考试科目。

  四、报名手续:

  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都必须提交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报考中级者还须附复印件)以及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认真填写报名表、填涂报名信息卡,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会考办[设在财政局会计科(股)]办理报名手续。

  各区县财政局、人事局在报名时,应按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并签署意见。在上报本地考试报名基本情况时,须附报考中级人员相关原件。市财政、人事部门将进行复审,如发现有伪造学历或开具虚假证明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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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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