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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6月5日起网上报名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4日 13:45   《北京考试报》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刘海燕)  6月1日,司法部发布国家司法考试公告。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7日至18日举行。6月5日起,考生登录司法部网站报名。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6月5日零时至25日24时期间,考生登录司法部网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国家司法考试要求考生具有本科学历,可以是高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是高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需持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和学生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报考,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微博)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对于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地区,公告明确指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考生如已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已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则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司法部还公布了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4类人员: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考司法考试;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资格的。

  完成网报的考生还要到报名地司法机关进行现场报考确认。司法部公布的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在规定期限确定本地区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考生要提供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未领取二代证的考生可出示尚在有效期内的一代证。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考生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要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要与户籍地一致。考生现场确认符合报名条件且缴纳考务费后,可领取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的考生可从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副证。

  本次司法考试结束后,司法部将在9月19日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在9月22日8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考生如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可在9月22日至28日登录司法部网站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司法部组织专人汇总情况,整理意见,提交专家组研究论证。经论证的参考答案为试卷评阅依据。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司法频道 司法考试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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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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