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赖劲松)昨日,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发出通知,确定重新核定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为:初级资格(2科)160元/生、中级资格(2科)170元/生、高级资格(3科)200元/生;采用计算机考试每生另加收60元。此次确定的新收费标准已包含上缴国家的考务费每人每科9元。
新的收费标准执行期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4年7月1日止,期满后根据报考人数及收支变化情况重新核定。收费单位应及时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实行收费公示,标明举报电话12358,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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