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许 卉) 记者从卫生部获悉,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网报已从2月27日开始,今年医学综合笔试考试大纲的卫生法规内容有变化。
其中,临床类别考查内容增加了《侵权责任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口腔类别增加了《侵权责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公共卫生类别增加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卫生法规部分将采用修订后的大纲作为命题的依据。
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不开设朝医和傣医考试,取消了中医(含民族医)中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
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环节。网上报名至3月15日结束,现场报名时间为3月16日至4月6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提醒,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考生要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完成网报。
今年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7月1日至15日,医学综合笔试时间全国统一,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安排在9月8日和9日,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安排在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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