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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待遇资格4月起开始进行认证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7日 14:23   大众网-齐鲁晚报微博

  本报威海3月26日讯(记者 齐璐 通讯员 宋厚振) 近日,记者从威海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获悉,威海市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及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将从4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需要认证的人员可持相关证件就近办理。

  今年开始,威海市社保服务中心将认证的时间调整为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在认定期间,养老保险关系在本市居住的企业离退休、退职和遗属人员,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居住地或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经初审认定后,报至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养老保险关系在威海市、居住在威海市外的企业离退休、退职和遗属人员,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居住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认证,并交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审核,将认证结果于6月30日前寄回原社保经办机构即可。此外,认证人员身份证号码与相关资料不一致的人员,需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进行认证。

  在规定期限内未认证的,暂停发放养老金或生活补助,并再次向待遇领取人员发函催办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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