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三(3)

2014年09月22日09:44  司法部网站     收藏本文     

  37.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诚信原则的基本精神,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诚信原则?

  A。当事人以欺骗的方法形成不正当诉讼状态

  B。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

  C。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予采信

  D。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任意进行取舍或否定

  38.在一起侵权诉讼中,原告申请由其弟袁某(某大学计算机系教授)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对专业技术问题予以说明。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被告以袁某是原告的近亲属为由申请其回避,法院应批准

  B。袁某在庭上的陈述是一种法定证据

  C。被告可对袁某进行询问

  D。袁某出庭的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39.关于管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军人与非军人之间的民事诉讼,都应由军事法院管辖,体现了专门管辖的原则

  B。中外合资企业与外国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应由中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司法主权的原则

  C。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授予部分基层法院专利纠纷案件初审管辖权,体现了平衡法院案件负担的原则

  D。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体现了管辖恒定的原则

  40.赵洪诉陈海返还借款100元,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关于该案的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应在开庭审理时先行调解

  B。应开庭审理,但经过赵洪和陈海的书面同意后,可书面审理

  C。应当庭宣判

  D。应一审终审

  41.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应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B。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确认原审裁判错误的确认之诉

  C。第三人撤销之诉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当事人为公民的案件,应由原审法院管辖

  D。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包括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42.张某诉美国人海斯买卖合同一案,由于海斯在我国无住所,法院无法与其联系,遂要求张某提供双方的电子邮件地址,电子送达了诉讼文书,并在电子邮件中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诉讼文书后予以回复,但开庭之前法院只收到张某的回复,一直未收到海斯的回复。后法院在海斯缺席的情况下,对案件作出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并同样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判决书。关于本案诉讼文书的电子送达,下列哪一做法是合法的?

  A。向张某送达举证通知书

  B。向张某送达缺席判决书

  C。向海斯送达举证通知书

  D。向海斯送达缺席判决书

  43.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

  A。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B。租赁合同无效

  C。自己无支付能力

  D。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

  44.甲公司与银行订立了标的额为8000万元的贷款合同,甲公司董事长美国人汤姆用自己位于W市的三套别墅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归还,银行向法院申请适用特别程序实现对别墅的抵押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本案标的金额巨大,且具有涉外因素,银行应向W市中院提交书面申请

  B。本案的被申请人只应是债务人甲公司

  C。如果法院经过审查,作出拍卖裁定,可直接移交执行庭进行拍卖

  D。如果法院经过审查,驳回银行申请,银行可就该抵押权益向法院起诉

  45.下列关于证明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经过公证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

  B。经验法则可验证的事实都不需要当事人证明

  C。在法国居住的雷诺委托赵律师代理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其授权委托书需要经法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法国使领馆认证后,方发生效力

  D。证明责任是一种不利的后果,会随着诉讼的进行,在当事人之间来回移转

  46.黄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陈某返还借款。送达支付令时,陈某拒绝签收,法官遂进行留置送达。12天后,陈某以已经归还借款为由向法院提起书面异议。黄某表示希望法院彻底解决自己与陈某的借款问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支付令不能留置送达,法官的送达无效

  B。提出支付令异议的期间是10天,陈某的异议不发生效力

  C。陈某的异议并未否认二人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因而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D。法院应将本案转为诉讼程序审理

  47.甲诉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一审法院根据甲的申请,冻结了乙的银行账户,并由李法官独任审理。后甲胜诉,乙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关于重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由于原判已被撤销,一审中的审判行为无效,保全措施也应解除

  B。由于原判已被撤销,一审中的诉讼行为无效,法院必须重新指定举证时限

  C。重审时不能再适用简易程序,应组成合议庭,李法官可作为合议庭成员参加重审

  D。若重审法院判决甲胜诉,乙再次上诉,二审法院认为重审认定的事实依然错误,则只能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48.张某驾车与李某发生碰撞,交警赶到现场后用数码相机拍摄了碰撞情况,后李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并向法院提交了一张光盘,内附交警拍摄的照片。该照片属于下列哪一种证据?

  A。书证

  B。鉴定意见

  C。勘验笔录

  D。电子数据

  49.对于甲和乙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乙应归还甲借款。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乙无现金,法院扣押了乙住所处的一架钢琴准备拍卖。乙提出钢琴是其父亲的遗物,申请用一台价值与钢琴相当的相机替换钢琴。法院认为相机不足以抵偿乙的债务,未予同意。乙认为扣押行为错误,提出异议。法院经过审查,驳回该异议。关于乙的救济渠道,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向执行法院申请复议

  B。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向执行法院提起异议之诉

  D。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50.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

  B。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

  C。裁定诉讼中止

  D。缺席判决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甲房产开发公司在交给购房人张某的某小区平面图和项目说明书中都标明有一个健身馆。张某看中小区健身方便,决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张某收房时发现小区没有健身馆。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不守诚信,构成根本违约,张某有权退房

  B。甲公司构成欺诈,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甲公司恶意误导,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

  D。张某不能滥用权利,在退房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之间只能选择一种

  52.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A。温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盖章是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而非甲公司公章,未表示反对

  B。温某未与甲公司核实,即将借款交给吴某

  C。吴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权委托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

  D。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

  53.下列哪些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

  A。当事人请求撤销合同

  B。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C。业主大会请求业主缴付公共维修基金

  D。按份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物

  54.杜某拖欠谢某100万元。谢某请求杜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抵债时,杜某称其已把房屋作价90万元卖给赖某,房屋钥匙已交,但产权尚未过户。该房屋市值为120万元。关于谢某权利的保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谢某可请求法院撤销杜某、赖某的买卖合同

  B。因房屋尚未过户,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

  C。如谢某能举证杜某、赖某构成恶意串通,则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

  D。因房屋尚未过户,房屋仍属杜某所有,谢某有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以实现其债权

  55.刘某借用张某的名义购买房屋后,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双方约定该房屋归刘某所有,房屋由刘某使用,产权证由刘某保存。后刘某、张某因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关于刘某的权利主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可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

  B。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

  C。可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为所有权人

  D。可依据法院确认其为所有权人的判决请求登记机关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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