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普高年招生不得少于6个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 10:06   东南快报

  每所普高年招生规模不少于6个班,今年我省将提高普通高中招生的规模效益。对于布局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班额不足的普通高中,将采取“多校合并”、“联合办学”、“暂停招生”、“撤销”等多种形式进行调整。这是记者从省教育厅昨天下发的《关于做好2007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中了解到的。按照规定,我省高中每个班的人数为50人左右,择校生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30%。今年中职将增招1.5万人。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

  将择校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招生人数和收费标准,统一按分数择优录取,统一办理入学手续,并接受群众的监督。经省教育厅同意跨设区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要在学校主管教育部门与生源地教育部门充分协商后,方可开展招生工作。

  同时,今年中职将增招1.5万人。允许中职学校实行春、秋两季招生,允许中职学校采取免试推荐、集中录取、后期补招等灵活的招生措施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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