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权威解读:2007年上海中考政策问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 16:37 新闻晚报
-2007年“学业考试”有何变化? 2007年中考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简称“学业考试”)。毕业生“学业考试”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学业考试”中的学科文化考试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和化学(理化合卷)5门学科考试。语文和外语(英语)学科实行网上阅卷。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卷面分值各为150分;理化两科合卷,卷面分值为150分,其中物理部分为90分,化学部分为60分。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总分值为600分。 -2007年“学业考试”考哪些科目? “学业考试”由三部分组成,1、学科文化考试: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和化学(理化合卷);2,学科等级考试:政治(开卷),体育考试成绩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3,实验技能等级考试:理化实验(或理科)实验技能等级考核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两级。 -对自己的学科文化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是否可以查分? 可以的。对自己的学科文化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在学科文化成绩公布后2-3天内,在校应届毕业生通过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来招办查分。个别报名的考生可直接到招办提出申请。根据市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的“查分不查卷”原则,招办工作人员负责查核卷面成绩,但不对答题内容进行复查。 -中职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什么?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按招生学校事先公示的录取原则,结合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材料等,市中招办根据各区中招办送交填报艺术类专业的有学业考试成绩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其学业考试中“语、数、外”三科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跨区(县)招生提前录取(零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区招办根据考生的录取总分(学科文化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和志愿,按计划数1:1.2的比例送档。招生学校按照事先公示的录取原则,结合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材料择优录取。未被“零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影响“统一录取志愿”志愿的录取。 -“统一录取志愿”(1-15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按考生的录取总分(学科文化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和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一旦被顺序前面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该志愿学校,且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政治、体育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市、区重点普通高中和实验性示范性优质高中。 -投档录取时考生录取总分同分时如何处理? 按学校招生计划数投档,若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统考录取总分同分,则先比较其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分;若三科总分再相同,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单科考分进行录取,如个别情况出现还同分,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依据,提交区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有何要求? 考生符合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后,必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具体操作严格按照市教委和区教育局有关体育类招生文件执行。 -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有何要求? 考生符合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后,必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具体操作严格按照市教委和区教育局有关艺术类招生文件执行。 -什么是政策加分? 在招生录取中,对部分考生实行加分录取的政策,是一种激励措施,目的是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今年市教委的招生文件规定,最后学年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加5份记入录取总分成绩。从2000年开始对在学科、科技、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奖的考生加分录取的政策不再实行,这是贯彻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实施素质的以个具体措施。具体实施的办法是:报名时,考生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区县中招办审核后记录再案;考试结束后按照“学业文化考试成绩+加分=录取总分”的公式,计算录取总分,并予登录,投档时以“录取总分”为依据。 -什么是照顾加分? 照顾加分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中一项降分政策,对哪些对象实行照顾关系到党和政府大政方针。今年照顾降分的政策略有增加,具体是: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低20分照顾录取;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再国内的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台湾省籍学生降低8分照顾录取;来上海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在国外生活五年以上、在三年语言适应期内的降低8分照顾录取;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等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等子女,现役军队飞行员子女,降低10分照顾录取;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青子女,符合回沪入户条件、从外省市初中毕业后沪报考,降低12分录取,若符合其他加分条件,还可再累加一项。申请照顾录取须凭有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再报名时(前)办好手续。 上述照顾对象的资格证明,分别由以下部门开具:烈士子女 区、县民政局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市侨联办华侨再国内的子女区、县侨办少数民族学生区县宗教民族食物管理局来上海定居工作的出国人员的随归子女上海市人事局留学人员工作处台湾省籍学生区县台办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青子女,符合回沪入户条件、从外省市初中毕业后来沪报考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等子女、一至四级残迹军人和人民警察等子女。现役军队飞行员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由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或省市级公安局出具证明。 具体实施办法是,以考生的考试总分加上政策加分的分值为该考生的录取总分。 -2007年民办高中录取的原则是什么? 在本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民办高中参照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投档控制分数线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报区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在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录取。 -2007年中考先进奖励加分和政策照顾加分有哪些? 1.初中毕业生最后学年被评为上海市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加8分计入录取总分;外省、直辖市的初中毕业生最后学年评为省、直辖市级三好学生加8分计入录取总分。 2.初中毕业生最后学年被评为上海市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加5分计入录取总分。 3.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 4.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20分录取。 5.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和人民警察等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等子女、现役军队飞行员子女降10分录取。 6.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台湾省籍学生降8分录取。 7.来上海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在语言适应期3年以内的学生,降8分录取。 8.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青子女符合回沪入户条件,从外省市初中毕业后来沪报考,降12分录取。 -在2007年中考中未被录取的考生怎么办? 未被录取的考生,其材料等中招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区招办送到考生户籍所在街道劳动服务所。由街道劳动服务所组织技能培训、介绍工作;或自学,作为往届生报名参加明年的中考。 -考生根据什么范围来选择招生学校? 考生根据所属区(县)基地的“招生计划”书内的招生学校,按填报志愿的要求填报志愿。凡未列入“招生计划”书内的各类学校,考生不要填报。如填报该志愿,则作废志愿处理。考生更不要去填报那些无办学条件、无招生资质的学校。 -遇到招生学校录取考生不足规定人数怎么办?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班级学生数额控制在42名以内。招生学校(专业)录取人数在区招办统一投档后,低于20人的,将停止本年度招生。由区招办和招生学校负责进行调整,并做好有志愿考生的调剂工作。考生要积极配合招生部门做好调整后的录取工作。 -考生、家长如何查阅区招生办公室各项公示的内容及向上级部门反映招生工作中的情况? 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设有网站,在招生期间应该公示的内容都会在网上公示。考生、家长打开杨浦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的网站即能查阅。网址:www.ypzhaoban.com。考生、家长在中招工作中碰到所在学校不能解释的问题,可到区招办(延吉东路55号)咨询,或打咨询电话(55833009)进行咨询。如要向上级反映情况,可拨打区招办监督电话55830688或区教育局纪委电话65435033、市教育考试院电话64511200。 -文艺特长 自1997年起,部分具有艺术教育传统项目的学校,可以从应届毕业生中招收文艺特长生。招生学校由市教委审批,有高中,也有中专、职校,这些学校基本属于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分团对挂靠的学校。报考考生由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队推荐。被推荐的学生必须是两年以上连续团龄的正式团员,并经过考核被评为优秀团队员者。经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后,录取时。重点团队优秀团队在招生文艺特长生是一个专门的择优录取办法,所谓特长生是“专指”,并非一般具有某些文艺才能的初中毕业生。 经核准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各级各类学校以及拟降分录取的文艺特长生名单应予以公示。未经过批准的学生不得以降分政策擅自招收文艺特长生;未经本校公示的考生,就读学校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未经市中招办集中公示的考生,各区县中招办不得降分投档,招生学校不得予以降分录取。降分录取后,不参加学校对口艺术项目活动的,退回原考分相应的学校。 2007年招收文艺特长生的高中阶段学校 1.南洋模范中学(管乐弦乐钢琴)2.市三女中(管乐舞蹈民乐昆曲)3.天山中学(管乐弦乐评弹)4.同济一附中(声乐民乐)5.复兴高级中学(舞蹈声乐)6.北郊中学(舞蹈)7.延安高级中学(民乐声乐)8.杨浦高级中学(民乐)9.格致中学(民乐民乐工艺)10.市北中学(声乐)11.民立中学(艺术体操)12.东新中学(沪剧)13.罗店中学(管乐)14.市二中学(影视声乐)15.大境中学(声乐)16.市西中学(管乐声乐)17.大同中学(管乐弦乐声乐民乐)18.高境第一中学(管乐)19.复旦中学(打击乐)20.复旦附中(管乐声乐)21.上师大学附中(管乐)22.建青试验学校(舞蹈)23.市五十二中学(舞蹈)24.控江中学(民乐)25.市第五十四中学(京剧)26.光明中学(声乐舞蹈管乐)27.市第一中学(舞蹈声乐)28.上曹杨二中(声乐)29.宜川中学(戏曲)30.进才中学(民乐)31.上南中学(民乐)32.陆行中学(民乐)33.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舞蹈)34.市逸夫职业学校(华山分校)(绘画书法)35.市建筑工程学校(声乐舞蹈器乐)36.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声乐舞蹈器乐)37.市医药学校(民乐铜管乐舞蹈)38.市农业学校(铜管乐萨克斯)39.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声乐民乐)40.中国民航上海中专(铜管乐)41.市石化工业学校(声乐器乐)42.上海信息技术学校(铜管乐)43.董恒职业技术学校(管乐)44.市卫生学校(民乐) 2007年可推荐文艺特长生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团队名单 -体育特长 为进一步推动本市奥运后备人才的培养,健全和规范体育特长生的招收工作,市教委制定了今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招生学校主要是上海市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组织评估并通过备案的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报考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2007年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后和18周岁以下(1989年9月1号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学校在读生)。 2.参加系统体育训练,在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正式办理注册手续两天以上,并持有参赛证。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并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获得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填写《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参加报名。 3.经市体教结合联合办公室组织的项目专家组测试认定的确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的少数体育后备人才。 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成绩达到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70%的学生(不含“零志愿”招生),由招生学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是否录取。招生学校应依据经备案认可的项目,择优录取专项对口的体育特长生。对拟招收的体育特长要预先上网公示。对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单由学生原在学校和在训学校在显著处公示7天。未经市中招办集中公示的体育特长生,各区县中招办不得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为体育特长生,所招收得体育特长生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其入学时得文化学业成绩安排到相应得学校就读。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