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严格管理择校招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 16:50   中国教育报

  50%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

  本报讯(记者 陈帆波)吉林省200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原则和办法日前出台。据介绍,今年该省高中招生重点强调制度改革,同时对择校生招生严格管理。

  今年,该省普通高中招生强调完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多样化招生办法,推进制度改革:一是实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改革措施,指标生比例不低于统招生计划的50%;二是在初中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完善以往实行的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保送制度;三是实行特色学校招收特长生制度;四是加强高中招生制度化管理和监督机制。普通高中要在所在市(区、县)范围内择优录取新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承担改革实验项目的学校外,任何学校不准跨区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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