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北京中考回户籍申请5月17日截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 14:54   北京晚报

  本报讯 今年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区县的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一。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的考生,要在5月17日前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考生申请表》。

  考生要持本人户口簿、考生卡,享受加分照顾的学生还要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在5月25日16时前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确认手续,领取新“考生卡”,并缴纳报考费。考生按照户籍区县中招办规定的指定时间、指定地点通过计算机网络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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