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普通高中招生八种情形可加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 11:05   《江淮晨报》

  晨报讯2007年合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和照顾办法出台。

  据悉,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得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可加10分;市级个人一等奖,可加5分(须是省或市科协、教育行政部门等联合主办的,且有获奖证书);

  2.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省级信息学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个人一等奖,可加10分;市级个人二等奖,可加5分(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且有获奖证书);

  3.革命烈士子女可加20分(须有市民政部门签发的《烈士证》);

  4.侨眷(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即考生祖父母、外祖父母、考生本人的兄弟姐妹等是华侨、归侨)可加5分(须有市侨办证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参照侨眷可加5分;

  5.归侨(指回国定居的华侨)青年、华侨(指长期或永久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可加10分(须有市外办或市台办证明);

  6.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须有市民委证明和户籍证明);

  7.现役军人子女可加5分;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加20分(须有军官证和所在部队师级政治部证明);

  8.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可照顾10分(须有所在部队师级政治部证明、所在单位市级公安部门政治部证明及军(警)官证)。

  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考生,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没有达到全市普通高中计划生录取最低

分数线、全市普通高中择校生最低控制线或全市综合高中最低控制线的,可照顾加分(只照顾加分至全市普通高中计划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全市普通高中择校生最低控制线或全市综合高中最低控制线)。

  1.高层次人才(博士后或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家、省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子女可照顾10分(须有相关证明);

  2.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市级以上竞技类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可照顾10分(须是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共同认定的,须提供获奖证书)。

  提醒考生注意,凡符合加分或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将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交毕业学校审核。如有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或伪造证明的,一经查出,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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