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考生参加提招里需出示成绩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 16:52   《北京考试报》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京京) 今年,考生在参加中考提招时,首次需要出示自己的中考成绩条,携带材料不齐全的考生不能被学校录取。

  据了解,今年各区县中招办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将首次为本区县参加提招的考生打印成绩条,并在7月11日前下发到考生手中。考生可在7月11日至12日持《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卡》、区县中招办打印的成绩条和“北京市2007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结果通知书”到初选的提前招生学校领取《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登记表》,并参加专业加试。除成绩条外,考生卡也是今年首次发放。

  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和家长都要在登记表上签字,各提招学校不能录取没有参加招生文化课考试或报考材料不齐全(没有考生卡、登记表)、不规范的考生。没有被列入北京教育考试院印发的《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提前招生学校名单”的学校或专业,不能参加提前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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