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区2007年中考招生政策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0日 10:04   烟台晚报

  本报讯 昨天,芝罘区教体局公布了该区2007年中考招生政策、规定和办法。自主招生将在统一招生结束后进行。今年芝罘区将有5000余名考生赶考。

  报名:特困生可免费

  中考报名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在外地就读的芝罘考生和往届毕业生单独到十二中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考试费每

  生40元,特困生持有关证明可免交报名费、考试费。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原则上要持有芝罘区户口,外地户口的考生可报考烟台四中、烟台十四中、烟台鲁东大学附属中学和按成本收费的青华中学(二中南校区)、芝罘实验中学(三中分校)。

  志愿:自愿填报两个

  设置一个报考志愿和一个调剂志愿。参考普通高考的录取办法,主要按报考志愿录取,调剂志愿作为参考。

  考生填写好志愿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一经被所报学校正式录取,即成为该录取学校的正式学生,同时建立高中学籍,该生将自动失去“三限生”的录取资格。按志愿录取后,任何学生不得参加“三限生”的录取。

  填报志愿的范围包括(括号内为报考代号):普通班学校:一中(1)、二中(2)、三中(3)、四中(4)、烟台鲁东大学附中(5);双学历学校班:十四中(6);按成本收费学校:青华中学(二中南校区)(7)、芝罘实验中学(三中分校)(8)。

  加分:项目不得累计

  据介绍,特长加分项目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其中体育类必须是学生在初中阶段后两年(2005年9月1日至2007年5月1日)获得的成绩,其它成绩可自2007年5月1日向前延伸到整个初中阶段。音乐、美术个人比赛必须是逐级获奖且逐级推荐参赛的获奖个人(持逐级参赛的获奖证书)。成绩认定,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原始证件。

  一个考生只取一个加分项目,同一考生取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加分项目的,取最高加分项目,不得累计加分。另外,优抚对象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享受优惠政策。同一考生,其特长加分与享受的优惠政策不能重复计算,只记取最高项。学校对有加分或降分录取资格的,要在校内进行公示。

  录取:“三限生”有限额

  各高中按报考志愿同时录取,在控制线以上完不成计划时,从调剂志愿调剂录取。正式录取结束后,再按招生计划的30%招收“三限生”,并按规定收取择校费。招收“三限生”的对象是没有被各公办高中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报考改制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只报报考志愿。录取结束后,已录取的学生一年之内不得变更学籍。

  改革:试点自主招生

  今年芝罘区将进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改变以往单纯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选拔录取方式。自主招生由试点学校从本学校“三限生”招生计划中调剂,自主招生所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放在统一招生结束后进行。

  试点学校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在该校的统一录取

分数线下30分以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等级为A或者等级为B、且标志性成果丰富的考生范围内确定资格考生。试点学校将依据有关资料对资格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学生特长发展等各方面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综合考评,自主确定
录取名单

  (刘翼 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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