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职招生出严规 买卖生源行为属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4日 15:24   重庆青年报

  昨日,市教委向媒体公布了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首次指出监察部门对中职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将买卖生源行为纳入商业贿赂范畴进行专项治理。

  买卖生源 属商业贿赂

  《意见》里明确了15部门对中职学校的相关管理职责。首次指出监察部门对中职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将买卖生源行为纳入商业贿赂范畴进行专项治理。同时,工商部门要加强对中职招生广告的监督管理,并加大对招生中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处力度。

  据了解,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另外,《意见》规定,公安部门对非法中介参与中职招生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中职招生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管理。

  劳动部门参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中职招生办公室的工作,并做好技工学校的招生管理。

  市大中专招生办公室参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中职招生办公室的工作。

  审计部门对中职学校办学经费和财政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物价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规范中职学校收费行为,并依法查处中职学校的各种乱收费行为。财政、移民、扶贫、民政、农业等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中职学生资助工作。市经委、市商委等市属中职学校的主管部门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所属学校的招生管理工作。

  重点中职学校年招生控制在2500人左右

  《意见》明确了我市将实施“四定”办法,规范招生过程管理。

  定学校资格。建立招收中职学历教育学校资格报批制度,严格中职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定招生计划。市教委和市劳动保障局根据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专业师资等基本办学条件,逐校核定办学规模和当年招生人数,并向社会公布,2008年开始实施。今年,根据国家有关中职学校办学水平指标体系,并考虑中职学校报到率等情况,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市级重点中职学校、达标学校、中职学历教育班点(不成学校建制的中职学历教育机构)年招生计划分别控制在2500人、1500人、1000人和300人左右。春季招生人数要纳入全年招生计划,并严格学籍注册管理。

  另外,还规范确定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规范确定中职学校招生成本,降低中职招生生均经费开支。

  技校招生广告须报劳动保障局审查

  严格招生广告审查备案制度。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职教中心)的招生广告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查后,送市中职招生办公室备案,技工学校招生广告报劳动保障局审查后,送市中职招生办公室备案。

  严格招生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禁中职学校委托中介参与招生;严禁中职学校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或买卖生源;严禁生源学校及其教师向中职学校索取生源组织费;严禁中职学校采取虚报、谎报等违法手段,套取国家资助中职学生专项资金;严禁地方保护主义,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封锁行政区域外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切实做到有诉必应、有责必问、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对违反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要追究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等师范学校2009年停招非中师学生

  从今年开始,逐年减少非学历教育高教机构的中职招生计划;到2009年,未经市教委审批设置独立中职学校的非学历教育高教机构停止招收中职学生。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校应主要办好幼教、中师类中职学历教育和中小学师资培训,到2009年,原则上停止招收非幼教、非中师类专业中职学生,个别具备条件的学校确需招收其他专业中职学历教育学生,必须经市中职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教委批准。

  到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总数控制在300所以内,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20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90%以上,努力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

  国家资助政策向优质中职学校倾斜

  《意见》明确规定,未达到设置标准的中职学校2008年起不得再参与资助工作。根据中等学校的办学水平,分等级确定资助对象受助经费标准,实行资助政策和经费向优质中职学校倾斜,切实保障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接受良好的职业教育。

  对这个资助政策向优质中职学校倾斜,市教委有关人士解释道,资助贫困学生上中职学校,实际上就是政府出钱,购买培训成果,自然希望资助的学生能够得到最好的教育,被培养成为最出色的人才。

  重青报记者 熊黎 实习生 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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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有356所中职校

  2006年底统计显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总数356所,其中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276所,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技术学校80所,在校生44.09万人,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46.56%。全市职业学校设置了20余个大类共200余个专业。

  2006年,市政府统筹资金1.52亿元,扶助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三类人员”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惠及学生4.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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