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2007年中考招生政策6大变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4日 15:41   兰州晨报

  城市四区9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中实行两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9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将分别拿出各自招生计划5%的名额对口分配给兰州民族中学、兰州四十六中等26所生源相对薄弱的初中学校;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各类学校还可进行二次补录,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自愿选择1所学校进行二次报名,补录计划由兰州市教育局向广大考生和社会公开;

  补录的考生和正式录取的特长生,学校不得收取择校费;

  兰铁、兰炼、兰化三大教育集团所属的所有学校今年秋季开学后将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不再收取教育成本费;

  高中阶段择校生招生中的“三限政策”也有所调整,其中,限分数一项中,往年规定的“录取分数不低于学校计划内录取

分数线下50分”调整为今年的“录取分数不低于学校计划内
录取分数线
下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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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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