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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民工子女可在流入地参加中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 11:51 光明日报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下发《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在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完成初中学业的学生,需要在流入地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可参加当地高中阶段学生招生考试。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福建将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从义务教育阶段向高中教育阶段 延伸,取消对外地户口限考规定,并要求具体有关规定由各设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制订。 据悉,福建泉州市已率先出台了有关方案。方案规定,凡户籍关系不属于泉州市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学生,允许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并在普高招生录取时与当地的考生一视同仁;没有学籍的学生,也允许在泉州市报名参加中考,具体招生录取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订。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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