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招录取11日开始 14-15日进行第一批录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 10:05   深圳新闻网-晶报

  我市中招录取今日开始

  今明两日进行提前批录取,14-15日进行第一批录取

  晶报讯(记者丁光莹)今明两日,深圳中招将进行提前批的艺术学校、体育学校及各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等提前批次的录取工作。7月14-15日将进行第一批的省一级普通高中和第一批公办普高择校生录取。市招考办强调:公办高中学校招生必须严格执行“六公开”原则。

  高中招生统一报名分批录取

  市招考办昨日召开的中招录取的工作会议发出《关于加强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的意见》通知。据此通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全市统一报名、一次考试、分批录取,由市教育招生部门统一负责。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从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中按志愿顺序和向社会公布的户籍、学籍条件,实行从高分至低分投档,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应先录取参加中考的考生,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采用登记入学、多次录取等招生形式进行招生,但必须归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择校生录取实行“六公开”

  市招考办强调:各高中学校的招生工作必须严格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减缩招生计划(含正取生、择校生、特长生、保送生)和招生规模。

  《录取通知书》一律加盖市招考部门录取专用章。凡未经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行为,一律无效。

  公办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数、限分数和限钱数)政策,并实行“六公开”(即公开填报志愿、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程序、公开

录取结果、公开纪律规定、公开监督和投拆电话、公开信访查处结果)。

  坚决查处“建校费”等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坚决查处向学生收取“建校费”、“赞助费”、“挂读费”和“转校或转专业费”等各种名义的乱收费行为。任何学校不得将捐资助学与接收学生挂钩。

  市招考办强调,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和责任人,一经查实,要进行严肃处理,取消违纪学校评优评先资格,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人的责任。

  作者:者丁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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